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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非法拘禁他人 福州传销组织10成员获刑

摘要:近日,福清法院判决一起传销窝点非法拘禁案件,分别判处该窝点“主任”刘某、“管家”王某等10人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近日,福清法院判决一起传销窝点非法拘禁案件,分别判处该窝点“主任”刘某、“管家”王某等10人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刘某系湖北人,他在福清市高山镇东进村一传销窝点当“主任”,负责管理该窝点全部事务。他的手下还有“管家”王某,“老板”向某、高某、吴某等9人。
    去年3月31日,在刘某的授意下,“管家”王某通过QQ聊天将廖某骗到了传销窝点。到窝点后,廖某感觉情况不对想要离开,却被刘某事先安排好的手下薛某踢倒,嘴被另一名手下吴某用一块擦脚布堵住。
    控制住廖某后,“管家”王某掌管钥匙,将廖某反锁在房间内,不断对他实施言语威胁。“老板”向某担任廖某的“师傅”,负责上传销课并监视其一举一动。“老板”高某看押、恐吓廖某,强迫他赤脚站在王老吉铁罐上予以体罚。
    其余人等轮流看押、恐吓廖某,并不断给他上传销课。此后,廖某一直被该窝点限制人身自由,并不断被要求购买“公司产品”、加入该传销组织。去年4月12日,廖某被迫说出银行卡密码,花钱购买了“公司产品”。
    去年4月13日晚,警方在该传销窝点内抓获刘某的手下“管家”王某等9人并当场解救廖某。去年9月3日,刘某在温州乐清被抓获。
    福清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等人结伙逼迫他人加入非法传销组织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已构成非法拘禁罪。依照刑法规定,刘某等人犯非法拘禁罪,各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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