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龙岩全省首推打击传销奖励制 最高奖励千元
台海网12月24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吴林增 吴鹏波 通讯员 刘江英)昨日,导报记者从龙岩市工商局获悉,龙岩市政府12月中旬出台《龙岩市打击传销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全省首推打击传销奖励制。
龙岩市工商局的工作人员介绍,《办法》共十一条,根据举报的内容、真实程度和举报人的贡献大小分为两个举报奖励等级,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元、500元;奖励经费由市财政核拨,由挂靠在工商局的打传办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据介绍,传销因其欺骗性、流动性、隐蔽性、群体性,给社会造成极大的危害。《办法》的实施,将有效鼓励广大群众参与打击传销工作,为打击传销工作装上“千里眼”、安上“顺风耳”。
今年来,龙岩市打击传销办公室共查处传销案件3件、捣毁取缔窝点5个,遣送传销人员107人次,解救被骗参与传销人员15人,移送公安机关6人。
传销活动在龙岩市得到有效控制,原传销重灾区漳平未发现新的传销案件,新罗区仅发现、取缔窝点2个,比去年同期下降97%。龙岩市政府在出台《办法》的同时,还拨给专项经费3万元。
传销实例
传销组织 常“化身”专卖店
昨日,龙岩市打击传销办公室张主任介绍,传销被打击多了,现在组织者都使用很多的花样蒙骗,所以,很多人还是会上当。
张主任说,找工作遇到“公司”或“专卖店”招聘,也可能就是个传销陷阱。
广西南宁的谢某,加入一个 “连锁经营”的组织,谢某原以为自己可以当老板,可他糊里糊涂陷入传销组织。
这个“连锁经营”的组织,每名加入的人必须交纳3800元入门费方能取得加入资格成为业务员,以发展人员加入来抽取提成、取得报酬。
入了传销组织后,谢某先后介绍发展了苏某等三人为其直接经理,再由其直接经理继续发展人员加入“连锁经营”组织,形成上下线关系,从中提取抽成、牟取非法利益。至案发时,谢某共获取 “拉人头”提成2万余元。
此外,还有传销 “变身”为公司的“代理人”等手段的,也都具有欺骗性、隐蔽性。
作者:吴林增 吴鹏波 刘江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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