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个人介绍:刘志毅,数字经济学家,数字经济学理论提出者,主要研究领域包括人工智能、智能经济以及数字经济学等。商汤科技智能产业研究院主任,同济大学人工智能与区块链智能实验室(AIBI)研究员,中国区块链技
个人介绍:刘志毅,数字经济学家,数字经济学理论提出者,主要研究领域包括人工智能、智能经济以及数字经济学等。商汤科技智能产业研究院主任,同济大学人工智能与区块链智能实验室(AIBI)研究员,中国区块链技术改革联盟首席经济学家。
出版有数字经济领域专著《智能经济:用数字经济学思维理解世界》、《无界:人工智能时代的认知升级》,正在出版专著包括《数字经济学》、《AI与区块链智能》等。
关于加密经济学(Cryptoeconomics)的研究在区块链技术发展起来以后越来越多了,事实上目前这还是一个处于非常早期阶段的研究理论。不过如果要理解区块链技术所带来的经济学思想上的影响,就必须了解一些加密经济学的理论知识。我们需要从数字经济的发展历程来看待,也就是理解新技术和新的经济学思想之间的关系。
自从互联网发展起来以后,陆续出现了互联网经济学、信息经济学、虚拟经济学等等相应的新经济学理论。其中比较著名的有网络经济学和信息经济学,在国外代表性的相关著作有凯文.凯利的《失控》、巴拉巴西的《链接》以及卡尔.夏皮罗的《信息规则》等书籍,主要讨论的都是与网络相应相关的理论。
所谓网络效应,也成为“网络外部性”或者叫做需求方的范围经济,指代的是产品价值随着使用者或者消费者的数量增加而增加的现象,这其中以社交网络为代表性的案例。
这个概念在罗伯特.梅特卡夫提出所谓“梅特卡夫定律”以后广为人知,这个定律指出:一个网络的价值与联网的用户数的平方成正比,也就是每位用户所获得的效益并非常量,而是大约随着网络用户总人数成线性成长。当网络外部性以负面呈现时,通常不用这个名词,而改以网络塞车之类的名词称之。?
在这样的情况下,网络用户总人数越多,每位用户所获得的效益则越低,也就是网络整体总的价值以低于线性的速率随着用户人数成长,甚或呈负成长。我们可以认为,网络效应是互联网时代最重要的经济理论思想,也是互联网时代(包括移动互联网时代)几乎所有商业模型的基本思想的来源。
然而,网络效应解决了在数字经济中的增长模型的问题,却没有解决在增长过程中的价值分配问题,也就是创造出来的新的价值增量的归属问题,通常在经济学上我们称之为“公地悲剧”问题。
加密经济学则是针对这个问题的解决方案,通常我们认为加密经济学主要研究的是去中心化数字经济学中的协议,这些协议被用于管理商品与服务的生产、分配和消费,通过研究这些协议的设计和界定方法解决价值分配和激励机制问题。我所创建的数字经济学理论中,专门有相关的部分讨论加密经济的内容,就是因为它提供了相应的解决问题的思路。
限于篇幅,我们在这里不讨论加密经济学的细节,而是讨论其理论的核心:通过密码学和经济学的思想,研究加密安全和去信任的账本带来的经济学价值。传统的经济学理论主要研究的是稀缺资源的生产和分配,以及支撑这种生产和分配的影响因素。
而加密经济学则研究的是在数字经济领域尤其是区块链技术领域,如何通过相应的机制设计来实现更有效率和体现公平的机制,应用的主要是博弈论和密码学的知识。
以比特币为例来说明,比特币的创新之处就在于它允许区块链网络的陌生节点可以基于比特币区块链的不同状态转换达成共识,也就是通过共识机制形成一种技术契约。这种契约包含的就是经济激励和惩罚的机制,也就是一种加密经济学的应用。
其次,比特币区块链网络的激励和惩罚和它的安全模型相关联,也就是所谓的51%的攻击,要实现这种攻击就需要获得足够的算力,也就是非常高的成本,这使得比特币网络拥有了传统互联网不具备的安全。
最后,网络中的加密协议通过非对称加密技术提供了每个节点的安全机制,将安全问题和经济成本之间挂钩也就反应了加密经济学的一个重要的理论思想:信息安全是可以计算成本的,是可以按照经济学的思想去构建的。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加密经济思想实际上对以往的互联网经济提出了新的解决方案,比如共享经济只有在区块链网络中才能真正实现,因为共享经济的思想是真正需要去中心化的、是基于使用权的,所以以往的共享经济的场景较少,其本质就是还是基于中心化网络构建的场景,是基于拥有权所构建的思想。
作者曾经专门撰写过相关的文章讨论共享经济与基于使用权的产权理论之间的关系,也就是从这个角度理解区块链技术在数字经济领域发展的价值。
更进一步说,加密经济学实际上挑战了基于工业经济的许多规则,比如说传统经济学中所涉及的大规模生产所构建的公司组织,以及传统的流水线逻辑在生产上的使用等等。
在这一点上,加密经济学和我所研究的数字经济学理论一样,对传统的经济学领域提出了新的问题和新的思考。按照科斯定律,合约是经济和商业组织的核心,而合约同时也是加密经济学的核心。
区块链技术的智能合约允许将相关的商业契约和程序写入相关的协议之中,使得商业化的合约受到算法的限制,可以维护、执行和确认合约的所有工作,在传统商业环境中,这些工作是由法律和财务相对专业人员完成的。这就是未来数字经济领域要研究的经济学的重要特质:所有的经济活动都与算法相关联,所以技术契约和商业契约之间需要建立新的规则。
基于以上的思考,我们可以看到加密经济学或者区块链技术带来的新的经济学会涉及到以下内容的变革:
最后,我们从区块链所形成的经济体来讨论,也就是区块链网络所构建的经济组织生态,在数字经济学理论中,我将这个概念定义为“小众经济体”。
所谓小众经济体是建立于区块链技术的公有链与联盟链之上所形成的经济体,所对应的不是传统的企业概念,而是基于产业概念所形成的企业生态链,譬如国内的阿里和腾讯所形成的上下游商业生态,就符合小众经济体的概念, 是基于某个产业某类服务所形成的商业生态。
小众经济体与传统的商业组织有两个很大的区别,一个是基于token economy所形成的经济体系,一个是基于去中心化组织所形成的管理机制。
所谓token economy所形成的数字经济体系,就是在区块链经济体中所发行的数字货币所形成的经济生态,这个数字货币不是法币,而是一个具备激励特质的加密的价值流通物。
它与传统的数字货币的差异在于它不是简单的一串数字记录,而是一段可编程的代码,换言之,它不仅仅是货币的电子化和数字化,而是通过代码实现了智能合约,实现了价值的代码化和可编程化,也就使得数字货币能够承担一系列交易或者合约的功能。
换言之,Token Economy中所发行的数字货币的核心价值并不所谓代替法币的作用(事实上也不可能),而是在市场变革中形成了新的组织生态,在这个生态中的货币起到的是由技术契约代替商业合约的作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原有商业组织的激励逻辑。
正是基于Token Economy的逻辑,在公有区块链上形成了去中心化的自组织生态。在过去几年间最重要的自组织生态可能是比特币所形成的自组织生态了,估值达到数千亿美金,虽然我们不能断言它必将长久持续的成功,但是它所创造的商业价值能够说明自组织生态有它的内在逻辑和价值。自组织的存在是基于共识算法进行管理和治理的,而共识算法背后的基本逻辑是博弈论的机制。
换言之,小众经济体所形成的商业生态,是基于博弈论的激励机制和token economy的价值衡量体系所形成的,而在分布式账本的基础上,小众经济体通过技术契约形成了信任机制,从而推动了过去几年区块链经济的第一波浪潮。
当然,我们要看到的事实是,过去几年的区块链经济的第一波浪潮,是以数字货币发行为主要方式的商业浪潮,已经进入了它的尾声。
不过,正如互联网在2000年前后所遭遇的现实困境,区块链技术由于其特殊性和发展时间较短的背景,我们能看到它在形成自由的商业逻辑和经济理论中有着很强的生命力。
因此,我们对其前瞻性的研究是基于其未来的生命力而不仅仅是已经发生的全部事实,Token Economy的生态迄今为止也没有特别成熟和成功的案例,这一点需要关注到。
总结一下,加密经济学实际上反应的是区块链技术带来的关于新的经济现象和商业逻辑的初步思考。在新的技术范式带来的变化中,经济学者往往会提出新的框架来理解技术和经济现象之间的关系。
后文中我会基于数字经济学理论的思想,为大家提供一个更加完整的经济学框架,来理解整个数字经济发展的内在逻辑和演化方向。这一切思考的基础,就在于对特定技术范式本质的理解和对经济与技术关系的建构,所以希望各位读者能够从这一讲中深刻地、全面地理解区块链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