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
核心提示伴随着数字货币热潮而屡禁不止的还有扣着“数字货币”帽子的虚拟货币非法活动。
2019年8月起,央行数字货币(DCEP)“呼之欲出”消息公布后,其表现形式如何、与其他数字货币有何区别、何时落地成为了市场关注的焦点。
然而,伴随着数字货币热潮而屡禁不止的还有扣着“数字货币”帽子的虚拟货币非法活动。315在即,为了让更多人了解数字货币背后的一些诈骗套路,移动支付网将梳理一些常见的案例。
借概念热,发币募资为常见套路
数字货币、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近年来比较火热的概念,往往容易被一些不法分子“盯上”,包装成了一个个骗局。
案例一:2020年3月,据微博网友爆料,近日该用户通过火币OTC出金五万人民币,第二天银行卡被冻结,而商家早已联系不上。用户向火币平台投诉多次无果,与客服沟通,态度敷衍,最后只能通过微博爆料,警示投资人慎用火币OTC。而这已经不是火币OTC第一次交易涉黑和洗钱了。2018年11月下旬,某高校教师遭遇电信诈骗,被骗18万元后报警。警方通过调查发现:该笔涉案资金与其他诈骗非法所得一起,通过一个名为“小宇宙秒付”的账户转入了火币全球站,并通过比特币交易完成洗钱。
案例二:2019年6月,币圈最大资金盘PlusToken钱包被曝光跑路,许多投资者投进去的加密货币资产无法提现。PlusToken钱包的资金池规模高达200多亿人民币,是目前币圈最大的跑路资金盘。而在PlusToken共计920万以太币中,PlusToken的提款有超过430万是通过案例一中的火币交易所套现,提现金额最多占到50%。
案例三:2019年5月,湖南衡阳公安机关破获一起以虚拟数字货币为幌子的网络诈骗案,涉案金额达3亿余元。该名为“英雄链”的项目由两个团队完成,其中一个是以陈某为首的“超链公司”团队,这个团队负责技术、宣传、募集“以太坊”虚拟数字货币的工作,比如其发布了“英雄链”项目“白皮书”,号召投资一种名叫“英雄币”的虚拟数字货币。另一个团队在柬埔寨,被称为英雄联盟公司,以白某辉为首,由杨某、杜某、李某等人组成。他们以柬埔寨博彩业为噱头,发行“英雄币”,短短两个月时间,募集到近4万个“以太坊”虚拟数字货币,价值近3.5亿元人民币。在“英雄链”项目上线后,两个涉案团队将募集到的“以太坊”虚拟数字货币进行了瓜分。
案例四:2017年6月,个别企业冒用央行名义,将相关数字产品冠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发行”,或是谎称央行发行数字货币推广团队,企图欺骗公众,借机牟取暴利。而时隔两年,此番现象再度重演,借由“央行数字货币”(DCEP)的热点,个别机构将相关产品冠以“DC/EP”或“DCEP”之名在资产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借区块链技术的推广宣传,一些企业以“区块链创新”名义,在境内组织虚拟货币交易;以“区块链应用场景落地”等为由,发行“xx币”、“xx链”等形式的虚拟货币,发布白皮书,虚构使用生态,募集资金或比特币、以太坊等虚拟货币资产;为注册在境外的ICO项目、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等提供宣传、引流、代理买卖服务等,甚至出现个别非法机构冒用人民银行名义发行或推广法定数字货币、打着“法定数字货币”噱头骗取投资人钱财……
数字货币的骗局与网络诈骗密不可分,总结下来主要有几种形式:
一、庞氏骗局。以短期内高回报的承诺为特征,庞氏骗局的运作方式是把后来投资者的钱作为给早期投资者的回报的模式运行,通过传销性质来吸引投资人投资,早期会将货币价格炒得很高,一旦时机成熟,就集中进行抛售,价格一落千丈,投资者最后血本无归。
二、网络钓鱼。网络钓鱼诈骗不仅在互联网领域非常的盛行,其在数字货币领域一样,包括但不限于钓鱼软件、钓鱼邮件、钓鱼链接等等。因为大多数数字货币一旦完成交易就无法退款,而且因为数字货币的匿名性也无法使其退款,这使得网络犯罪分子更容易逃脱法律的制裁。
三、虚假交易所和非法钱包平台。虚假交易所的性质和网络诈骗的钓鱼链接类似,诈骗者会制作类似于合法的数字货币交易所或钱包的网页,意图使用登录信息来抢劫用户,而非法钱包平台则可能涉及洗钱等违法服务。
四、ICO诈骗。可能是数字货币领域最普遍的诈骗类型,企业通过向早期支持者发行新数字货币筹集资金以支持其发展的创新方式。其货币没有法律效应,企业在筹集到足够的金额后,就会带着数字资产消失的无影无踪。
监管提醒,严惩虚拟货币非法活动
尽管假借“数字货币”之名的虚拟货币非法活动不断,但是一直以来监管对于这些活动都是零容忍。
去年11月,网传消息称央行已发行法定数字货币,更有个别机构冒用央行名义,将相关数字产品冠以“DC/EP”或“DCEP”在数字资产交易平台上进行交易。央行特发布《关于冒用人民银行名义发行或推广法定数字货币情况的公告》,一方面强调央行未发行法定数字货币(DC/EP),也未授权任何资产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另一方面表示目前网传所谓法定数字货币发行,以及个别机构冒用人民银行名义推出“DC/EP”或“DCEP”在资产交易平台上进行交易的行为,可能涉及诈骗和传销,请广大公众提高风险意识,不偏信轻信,防范利益受损。
从2017年央行发布《关于冒用人民银行名义发行或推广数字货币的风险提示》之后,几乎每年央行都会重申非法集资、ICO、虚拟货币交易风险等。下图为移动支付网整理的近年来监管对于“数字货币”的政策措施。

去年年底以来,相关监管部门接连下发通知,要求全面排查和处置借助区块链概念开展虚拟货币炒作的非法活动,并要求支付机构等从支付结算环节加强排查清理,同时上海、深圳等地也接连发布公告,开展虚拟货币交易场所排摸整治。
显然面对一些死灰复燃的现状,监管对于发币炒币等虚拟货币的非法活动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并且强调要常抓不懈、打早打小、防患于未然,持续防范ICO和虚拟货币交易风险。另外,相关机构还表示监管要打出整顿虚拟货币的组合拳,并不断丰富相关政策让监管有迹可循。
区块链非数字货币,更不等于虚拟币
数字货币的发展得益于区块链技术的进步,但区块链技术其本质上只是一项技术,并不能直接等同于所谓的“数字货币”。
2月21日,由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区块链课题组在《中国金融》杂志发布的《区块链技术的发展与管理》一文中指出,区块链是一种新型的分布式数据库,也称为分布式账本。区块链技术利用块链式结构验证与存储数据,采用共识算法生成和更新数据,借助密码学保证数据和权属安全,并通过可编程脚本代码实现数据的协同计算。
2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发布《金融分布式账本技术安全规范》(JR/T 0184—2020)金融行业标准。尽管未用到“区块链”的字样,但本质上其已经是金融行业首个关于区块链的标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把区块链作为核心技术自主创新重要突破口”,为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和产业创新实践提出了新的要求。《中国金融业信息技术“十三五”发展规划》(银发〔2017〕140号)和《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中都明确表示了要不断发展区块链、分布式数据库等金融科技技术创新。
《区块链技术的发展与管理》一文还提到,为了引导区块链产业健康有序发展,要去伪存真,“币”和“链”不能混为一谈。虽然区块链发端于比特币,但区块链并不等同于比特币。区块链是密码学、对等网络、共识机制等多种传统技术的集成创新,要客观理性对待。
因此打着区块链的名号发行虚拟货币甚至诈骗,拿来国外的代码抄抄包装一下,对真正的区块链技术推动毫无意义,反而由于劣币驱逐良币使得真正的区块链创业者被动背锅。区块链绝不等于虚拟币,如今监管一方面在整顿虚拟货币的同时,另一方面也希望能够真正帮助和推动区块链技术研发,推出更多的应用场景,造福全民。
责任编辑:王超
09:47
近日,由中国银行业协会主办的“2021年中国银行业好新闻”评审活动正式发布评选结果,杭州银行选送的《杭州银行落地首单上市城商行碳排放配额质押贷款》荣获金融机构组“创新发展”好新闻。
09:40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22年2月21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7%,5年期以上LPR为4.6%。以上LPR在下一次发布LPR之前有效。
09:14
工信部近期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进行检查,截至目前,尚有好视通云会议、云端课堂等107款App未完成整改。检测发现,13款内嵌第三方软件开发工具包(SDK)存在违规收集用户设备信息的行为。工信部要求上述App及SDK应在2月25日前完成整改落实工作。逾期不整改的,工信部将依法依规组织开展相关处置工作。
09:03
数字经济方面,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据价值化、“数字丝路”、平台经济、卫星应用、数字新基建等方面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建立“一项目一策略”服务体系,提升数字化服务能力。
08:57
证监会近日集中公布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以及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部分建议、提案的答复情况。证监会答复称,“我会一直支持证券公司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充实资本实力,优化公司治理,夯实基础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并提供相关配套政策支持。”此外,证监会还将研究推动《关于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相关实施细则出台。
08:56
证监会近日公布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041号建议的答复。证监会对建议中提出的“允许中资控股澳资银行机构在横琴设立合资券商,作为证监会向商业银行发放证券牌照工作试点”进行了回应。证监会认为,基于商业银行控股证券公司事项的特殊性,需要审慎评估必要性、可行性、对行业的影响、具体模式,并制定配套监管措施,防范可能出现的金融风险。
10:32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近日撰文称,数字人民币试点应用地区有望进一步扩大,在服务实体经济和便利百姓民生等方面将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2022年将可能是数字人民币发展史上重要的一年。新的一年,数字人民币将在应用场景、生态体系、试点地区、使用功能等四个呈现出新趋势、新气象。
董希淼:我国货币政策应更主动有为、积极进取,更好地推动维护宏观经济大盘稳定
10:05
1月20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本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董希淼认为,本月LPR非对称下降,基本符合预期。下一步,我国货币政策应更主动有为、积极进取,更好地推动维护宏观经济大盘稳定。
11:13
中国建设银行副行长李运1月15日在全球财富管理论坛·上海苏河湾峰会上表示,全球经济金融合作应进一步关注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绿色发展、科技创新等三方面。李运介绍,建设银行作为一家拥有全球化金融服务能力的大型银行,积极开展以“科技、普惠、共享”为特点的新金融行动。围绕深化金融服务和金融合作,建行正在并将持续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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