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开展传销活动 百家利网络传销案一名骨干获刑
11月9日,李旭反传销团队获悉,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网络传销案,该传销组织以高投资、高回报为诱饵,吸收会员投资百家利投资平台,被告人加入该传销组织后,积极发展下线,其行为以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经审理查明
百家利投资平台对外宣传是由澳门赌场出资开设的,百家利投资平台通过互联网实名制认证注册,投资人员以缴纳1100美金会费的方式获取会员资格,并且必须有之前进入的会员带入,其以高投资、高回报为诱饵,吸收会员投资。
其盈利方式具体分为两种,一种静态投资模式即经介绍人推荐缴费成为会员后,根据投资金额获取月、年红利;另一种动态投资模式即经人介绍推荐后,缴费成为代理,以拉人头的形式,发展下级会员,鼓励下线会员继续发展下线,形成相应层级,按照直接或间接发展会员投资总额、发展层级,确定代理等级,按照不同代理等级获取利润。
本案被告人杨某霞经姚某红(另案处理)推荐注册成为百家利会员,并申请成为代理。2015年末,其开始在同事、亲属中宣传百家利平台,并建立微信群发布盈利情况等宣传信息。
经登陆杨某霞代理账号查询,账号系统显示,截至2019年8月,杨某霞为该组织中五级代理(直推业绩达到500000美元,可收取自己下面20层会员投资红利的百分比作为佣金),其直接发展的会员86人,其中19人为代理,会员投资总额达825491美元,获取红利2030640.96美元。2016年6月18日至2017年1月19日被告人杨某霞从平台共提现收益人民币444530.19元。
2019年9月18日被大庆市公安局乘风分局电话传唤到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
被告人杨某霞以投资百家利能够获取高额收益为名进行宣传,鼓动身边亲友、同事缴费入会并积极发展下线,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并以发展下线人员的数量和投资金额作为返利依据,其行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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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相关法律之规定,判处被告人杨某霞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0元。对被告人杨建霞违法所得人民币444530.19元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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