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西部大开发1040工程”吴兴现形记
摘要:首席记者 夏燕 通讯员 陈健民/文 “只要投资6.98万元,三年就可收益1040万元”—这是非法传销组织“西部大
首席记者 夏燕 通讯员 陈健民/文 “只要投资6.98万元,三年就可收益1040万元”—这是非法传销组织“西部大开发1040工程”对外的宣传口号,很多外来务工人员都对此深信不疑。不久前,这个蒙蔽了很多人的传销组织却在湖州栽了跟斗。 近日,湖州市吴兴区工商、公安两部门联合开展了一次“打传销,反欺诈,促和谐”集中统一查禁行动,短短两小时内,就分别在辖区朝阳街道和龙泉街道连续端掉30多个传销窝点,查获50余名涉嫌传销人员。 2小时端掉30多个窝点 近日,吴兴工商分局经检大队和吴兴公安分局朝阳派出所打击行动组对传销窝点进行查处。在吴兴区红丰社区查处的几处传销窝点中办案人员发现,这一次捣毁的传销窝点和以前有所不同,他们不是一群人集聚在一个屋子里,而是每两三名为一户,分别租住在红丰社区内的多个窝点。 现场执法的工商人员介绍,根据前期公安部门和街道居委会的排摸,朝阳街道里藏匿着一个名为 “西部大开发1040工程”的非法传销组织,它不同于往常的传销组织。为了逃避侦查,他们经常以家人、亲戚、朋友模式为主小范围组织,每个租房里成员不会超过3到4人,主要以 “亲情感化”的方式拉拢成员。除了分散式居住外,它没有所谓的产品,而是通过虚构投资西部大开发的名义骗取成员缴纳会员费。 导报记者了解到,这些涉嫌参与“西部大开发1040”工程的人员大都是来自安徽、江西等地的外来务工人员,没有固定的职业,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但要成为该传销组织的一员,却要缴纳昂贵的 “会员费”—每个被发展的下线成为会员时都要“投资”21份虚拟产品,价值6.98万元,发展了下线则可以获得更多。 朝阳派出所一位负责人表示,租住在红丰社区内涉嫌参与“西部大开发1040工程”非法传销组织的成员,大部分都是刚加入才几个月的底层下线,他们中只有几个管理人员,经理级别的上线人物都不在湖州,只有在集体上课的时候才会出现。 “这些成员都被许诺,只要3年就能赚到1040万元。由于这些下线成员大都家境不富裕,在缴纳了高昂的"会员费"后,如果退出,这笔钱就再也拿不回来,这使得他们不得不继续"努力",维护这个组织。”他介绍。 在工商执法人员的询问中,大多数人拒不承认自己参与传销组织。执法人员现场向这些涉嫌传销人员分发了 “反传销宣传册”,并向他们介绍了有关打击传销的法律法规,结果有多名涉传人员当场表示要脱离传销组织的愿望。 来自安徽马鞍山的小杨说,自己是在今年5月被一个曾同在上海打工的工友骗来的。一开始组织相关人员跟他许诺很快就能赚到钱,三年后就能成为千万富翁。然而,当他交了6.98万元“入会费”后,却因为没有发展下线,一直没有收入。渐渐地,他开始对这个传销组织产生了怀疑。小杨表示,交的这笔钱是他打工的全部收入,因此也不敢告诉妻子。 “我不想继续了,想要回家,重新开始新的生活。”当天现场,他懊悔地说。 精确定点 统一清除 能够在短短两小时内连续、精准地端掉30多个传销窝点,这和吴兴工商分局会同公安部门、街道居委会采取的“先定点、后清除”打传策略不无关系。 吴兴工商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辖区内 “聚众上课式传销”减少、“资本运作式”新型传销活动增多等情况,他们采取的是“先定点、后清除”打传策略,精确定位传销活动据点,在此基础上,统一收网一举取缔。 “所谓"精确定点",就是针对新型传销活动分散式、小型化、隐蔽性等特点,结合工商进社区工作,与公安部门、街道居委会密切协作,构建"传销人员居住窝点预警机制"。”该负责人介绍,通过驻社区工商办公室,确定专职人员,与社区物业管理部门一起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的出租房登记工作,对在日常管理中发现有涉嫌传销人员活动的出租房屋,立即启动“预警机制”,由居委会及时向工商、公安等部门报告备案,就涉嫌传销人员的出租房地址、房东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信息全部登记造册,作为下一步集中统一行动的目标。 同时,加强通信、金融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传销联查网络,清查传销资金流向,解决传销活动取证困难等问题。在此基础上,根据“定点”调查掌握的情况,再对传销窝点进行“统一清除”。 实际上,打传策略的有效实施也离不开传销防控网络的建设。据悉,今年以来,吴兴工商分局结合辖区实际,不断完善工作手段,推行“一卡、一信、一书、一队”工作法,积极构建严密的基层传销防控网络。 其中,“一卡”即由相关工商所联合各街道居委会、公安派出所制作 “举报传销联系卡”,工商所工作人员分别与居委会联系,将联系卡发放到居民社区,要求社区居民凡是发现疑似传销行为,立即拨打联系卡上的电话进行举报;“一信”即通过街道居委会和物业管理单位,向各社区出租屋房东发布公开信,以宣传《禁止传销条例》为主要内容,揭露传销的特征、表现、危害以及常见的骗人手法,要求出租屋房东自觉抵制传销活动的意识,不为传销活动提供场所;“一书”即通过与居委会、社区物业管理等部门的协作,与出租屋房东签订 《出租屋主防控传销协助责任书》,要求房东配合政府部门的打传工作;“一队”即组建由工商所、公安派出所执法人员和街道办、居委会基层干部和居民群众组成的打击传销联合队伍,在资料查询、调查取证、执法办案等方面相互协作,相互配合,开展两方或多方联合打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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