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宁一传销漏网“家长”获刑一年
摘要:中新浙江网9月1日电(记者李飞云实习生林海燕通讯员海薇)本以为可以逃过法网,不料却在旁听妻子的案子上被指认抓获。今天,浙江海宁法院对何某伙同他人,采用限制人身自
中新浙江网9月1日电(记者 李飞云 实习生 林海燕 通讯员 海薇)本以为可以逃过法网,不料却在旁听妻子的案子上被指认抓获。今天,浙江海宁法院对何某伙同他人,采用限制人身自由方式逼迫他人加入传销组织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以非法拘禁罪判处何某有期徒刑一年。
2009年12月14日晚上9点左右,海宁市公安局抓获了5名传销组织成员,然而作为组织者的“何主任”却一直在逃。据了解,30岁的何某是传销组织的家长,他负责该传销组织在海宁市某窝点的全部工作,包括成员们的饮食起居,“上课”安排,钥匙看管,给“新朋友”安排“师傅”等。
2010年5月5日,五名被抓获的传销成员依法受审,谁也没想到,“何主任”此时已经悄悄地坐在旁听席上。庭审开始后不久,被告人方某的家属认出了“何主任”,方某家属立即将情况告诉公诉人员,公诉人员和审判长做出会意的对视,马上宣布休庭通知公安。正当“何主任”在担心自己老婆时,民警抓了他一个措手不及。
今天上午,“何主任”在海宁法院第17法庭依法受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何某先后3次指使他人,以介绍工作为名,将被害人骗至传销窝点,并采用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逼迫他人加入传销组织,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遂做出上述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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