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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租房给传销者最高可罚50万元 划出三个传销重灾区

摘要:只要交几千上万元的“入会费”就能成为千万富翁、亿万富翁?这样天方夜谭式的发财方式居然有人相信,而且乐此不疲地拉着亲朋好友跳入&ldquo
        只要交几千上万元的“入会费”就能成为千万富翁、亿万富翁?这样天方夜谭式的发财方式居然有人相信,而且乐此不疲地拉着亲朋好友跳入“火坑”。这就是有着经济邪教之称的传销。为了遏制今年以来传销活动在滁州市有所反弹的势头,近日,滁州在线记者获悉,滁州市开展冬季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打击以“资本运作”、“连锁销售”、“网络资本运作”等为幌子实施的“拉人头”式聚集型传销违法犯罪活动,重点管控出租房,若为传销组织提供租房便利条件的房东,最高可被处以50万元罚款。城区划出三个传销“重灾区”:南谯区为发能国际城、文昌花园、九九广场等;琅琊区是泰鑫现代城、水岸帝景、丰乐世家等;开发区为长乐小区、官塘小区、富春园等小区。     【现状】今年已抓获传销人员50人     2014年起,一场旨在打击传销的“皖剑”行动在滁州拉开了序幕,重点打击以“资本运作”、“1040工程”、“连锁销售”、“电子商务”、“原始股投资”以及“网络资本运作”等为幌子而实施的“拉人头”式聚集型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经摸排后,城区确定了12个疑似传销窝点。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市工商局执法局与南谯区公安分局、南谯区市场监管局组织警力100余人,分成12个小组,对分布在南谯区的12处传销窝点进行了集中打击。一举抓获广西、湖北籍传销人员50人,涉案金额350万元,刑事拘留10人,其中A级头目2人,B级头目8人,其他人员被教育遣散。     这只是今年打击传销中的一次行动。然而传销手段日新月异,已经从最初的化妆品,演变为保健产品等,而且现在的网络传销也十分猖獗,万变不离其宗的就是靠“拉人头”的方式,收取门槛费。在执法过程中,滁州也有不少新的案例,如凭空盒包装大肆空讲“三生”产品销售方法;利用网络组织“中文直达123”传销活动;以“阳光保险”为名,诱骗山西、河南、湖北等地16人参与传销活动等等。     据悉,今年以来,滁州市“皖剑”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12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805台次,捣毁窝点19个,传销聚会点5个,行政拘留14人,教育遣散传销人员145人。     【目标】滁州市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     提起传销,很多人首先会联想到“开大会”、“洗脑”、“喊口号”等情景。不过,那已是过去的传销。如今,传销方式不断变化,传销手段也不断升级,他们不再扎堆上课,而是以四五人为一个小单位,在居民区合租一套公寓房,而传销人员则通过在各个公寓房之间来回走访、串门进行传销活动。而很多也不再销售产品,而是假借“国家开发工程”、“中央秘密项目”等名义来诱骗被害人加入,许诺只要你交钱入会,就能获取分红回报。     按照行动方案,琅琊、南谯两区和开发区管委会需要把冬季打传专项行动纳入城镇居委会、农村村委会综合治理范畴,并以此为契机组织社区积极开展“无传销社区(村)、城市”创建活动,巩固打击成果。与此同时,滁州市也在大力开展“无传销城市”创建活动,日前天长市、明光市正在申报创建“无传销城市”。     【重点】城区划出三个传销“重灾区”     此次冬季打击传销重点惩处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住地,非法聚集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为;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诱骗在校学生、下岗职工、返乡农民、退伍军人等参加传销的行为。     新的传销方式和手段使得传销比起以往更具欺骗性,特别是网络传销的蔓延给打击传销工作增加了难度。而在传销地点上则更具隐蔽性,一般来说,在滁城城乡结合部,传销人员活动比较活跃。     根据对滁城易发生传销活动的地点进行摸排,三个区各划出一个传销“重灾区”:南谯区重点是发能国际城、文昌花园、九九广场、龙蟠汇景、天逸华府等多个重点区域;琅琊区重点是泰鑫现代城、白云商厦、水岸帝景、丰乐世家、滁州学院南北片区域以及各类商务楼、馆堂会所、宾馆等重点区域;开发区重点是长乐小区、官塘小区、富春园等重点区域。     【规定】租房给传销者最高罚50万     如何实现“无传销社区”、“无传销城市”,让传销无处藏匿,人人喊打?有关人士认为,这需要政府、社区、居民之间紧密联动,共同打击和防范。特别是居民能了解传销和传销的危害性。当前,有居民为了房租,明知对方为传销人员,仍租给对方,为传销人员提供了场所。而此次打击传销专项行动重点管控对象就是出租房,如果能将出租房管理好,传销的势头将被大大遏制。     要管好出租房,首先是完善房屋备案。有业内人士建议,相关部门应完善出租房屋备案登记,市民一旦出租房屋,需要到街道、社区的房管部门备案。如果发现出租房屋给传销人员,可没收违法所得。“根据《禁止传销条例》规定,为传销人员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2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该人士说。     此外,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上罚款。     滁州开发区建立6个无传销社区     本网讯日前,市工商局开发区分局在辖区内建立了6个无传销社区,规劝业主力争做到不把房屋出租给非法传销人员。     该局在8个社区、26个物业小区内张贴打击传销活动通告800余份,悬挂打击传销宣传条幅40条,发放宣传手册宣传画报1100份,并通过公布举报电话、现场咨询等方式,向群众揭示传销经济邪教的本质,宣传打击传销的意义,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传销,号召群众积极参与,努力做到不把房屋出租给非法传销人员居住。截至目前,共建立无传销社区6个。     在加强宣传的同时,该局先后三次开展了大规模打击传销行动,对传销活动一经发现,坚决予以查处取缔。今年以来,该区相继捣毁传销窝点8个,立案查处涉嫌传销案件3起,教育遣返参与传销人员4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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