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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被网友骗入宜昌传销 10名传销人员获刑,头目被判11年

摘要:10名传销人员打人、强卖产品头目被判11年,其余全部领刑 今年30岁的湖南男子陈某应网友之约到宜昌看三峡大坝,被网友及其闺蜜拉进了传销的魔窟,并被强制买了
10名传销人员打人、强卖产品   头目被判11年,其余全部领刑           今年30岁的湖南男子陈某应网友之约到宜昌看三峡大坝,被网友及其闺蜜拉进了传销的魔窟,并被强制买了5万元的产品。记者昨从夷陵区检察院获悉,经该院提出公诉以后,涉案的10名传销人员全部被判刑。            据介绍,湖南男子陈某偶然和女网友谭某结识后,比较聊得来。2016年8月5日,谭某约陈某到宜昌来玩,称要带其参观三峡大坝等宜昌风光。陈某于第二天乘火车赶到宜昌。抵达宜昌后,陈某和谭某及谭某的“闺蜜”一起吃饭逛街,并计划好第二天去三峡大坝的行程。等陈某放下戒心以后,谭某将陈某带往位于夷陵区的出租屋内。           陈某没想到屋内还有多名男子。当即被对方非法拘禁。在此后11天的时间里,陈某的手机、钱包、银行卡等私人物品被没收,传销人员轮流反复宣讲传销项目内容,屋内其他人在一旁齐喊“对”、“是”等口号配合,对陈某进行心理威慑。部分人员还对其进行了语言威胁。随后通过泼水、体罚、殴打等行为逐步加压,逼迫其交纳费用加入传销组织,并逼其花5万元购买所谓的18套“产品”,后陈某趁机逃脱,在火车东站报警。           警方立案后,对以彭某为首的10名嫌疑人进行追逃,到今年下半年将所有涉案人员全部抓捕到位。2017年9月5日,夷陵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由该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彭某等10人抢劫、盗窃案。10月18日,该法院一审以抢劫罪、盗窃罪依法判处彭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1万元,剥夺政治权利2年;以抢劫罪分别判处余某、谭某有期徒刑5年、4年6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和5000元。其余同案犯也以抢劫罪分别获刑4年到10年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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