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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网络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央行数字货币是具有价值特征的数字支付工具

据人民日报报道,北京市网络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赵鹞说,央行数字货币具有法偿性,其功能和属性与现有的人民币纸币相似,只不过形态是数字化的,是具有价值特征的数字支付工具,不需要账户就能实现价值转移。数字货币发行后的流通方式是,商业银行在人民银行开户,按照百分之百全额缴纳准备金,个人和企业通过商业银行或商业机构开立数字钱包,既可以强实名制,也可以弱实名制。对于用户来说,不需要跑到商业银行,只要下载、注册一个APP,就可以使用数字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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