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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密货币交易所交易基金必须符合《投资信托和投资公司法》中的投资信托条款

日本最高金融监管机构金融厅(FSA)日前向news.Bitcoin网站解释了其最近通过的有关创建和销售加密货币交易所交易基金(ETF)的规定。日本金融厅的一位发言人本周解释道:在日本,为了让一种工具被视为投资基金,它至少必须符合《投资信托和投资公司法》(Act on investment trusts)中的‘投资信托’条款。 
在回答有关新法律是否允许加密货币ETF的问题时,监管机构证实:由于主要投资于加密资产的工具不符合“投资信托”的法律定义,因此无法创建此类ETF。 
FSA接着表示,2019年12月27日通过的《金融工具业务经营者等监管综合指引》规定,制定或销售特定资产以外的投资基金是不可接受的。(news.bitco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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