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出台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摘要: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5月27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持续出台阶段性支持政策,进一步加大助企纾困力度、缓解职工住房经济压力,助力稳住全市经济大盘。政策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一是继续执行《关于应对疫情影响支持经营困难企业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5月27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持续出台阶段性支持政策,进一步加大助企纾困力度、缓解职工住房经济压力,助力稳住全市经济大盘。
政策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
一是继续执行《关于应对疫情影响支持经营困难企业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的通知》(青住金字〔2022〕21号),支持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按规定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
二是对于受疫情影响失业或收入明显下降,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职工申请期限届满后,应在八个月内归还贷款本息。
三是阶段性提高职工租房提取额度,对于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的职工,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最高限额由2500元提高到3000元,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房租支出。政策优惠期为2022年5月至12月。
企业和职工可通过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营业厅或各区市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申请办理相关业务,办理时间截至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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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