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误入虚拟货币投资坑侵占公司货款177万余元获刑
摘要:正义网宁波4月2日电(记者蔡俊杰 通讯员任延武 王天成)为投资虚拟货币侵占177万余元货款,近日,经浙江省余姚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樊某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 2017年6月,24岁的樊某到余姚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半年后被提拔为运营主管,主要管理公司在多家电商平台的产品销售、发货和产品入仓等。 2018
正义网宁波4月2日电(记者蔡俊杰 通讯员任延武 王天成)为投资虚拟货币侵占177万余元货款,近日,经浙江省余姚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樊某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
2017年6月,24岁的樊某到余姚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半年后被提拔为运营主管,主要管理公司在多家电商平台的产品销售、发货和产品入仓等。
2018年底,一客户为减少货币汇兑和运输费用等成本,直接找到樊某,问能不能线下订货、付款。樊某动起了占用货款的歪心思,遂将自己的个人账户发给了该客户,该客户很快将货款转给了她。一番操作后,樊某顺利侵占了这笔货款。尝到甜头后,樊某收不住手了。自2018年11月至2020年4月,她侵占公司货款140余次,合计达177万余元。
同事眼中“勤奋、肯吃苦、做事负责”的樊某,为何要多次侵占公司货款?
“刚进这家公司的时候,我有个男朋友,他叔叔说可以投资虚拟货币,于是帮我在一个平台上开通了账户。”樊某表示她投资虚拟货币很快赚到了“第一桶金”。之后,她在三四个虚拟货币平台上同时投资,投资金额也从一开始的五六万元,增至六七十万元。“这东西就像赌博,停不下来,眼看着钱有去无回,我就从网贷平台上借钱继续投资,我从公司侵占的钱都用来偿还这些贷款了……”
案发后,樊某删除了所有的虚拟货币投资软件,注销了相关账户。面对自己捅下的巨大“窟窿”,樊某后悔不已:“我爸妈正在老家筹钱,准备卖房子,我以后也会挣钱慢慢还。”
针对案件暴露出公司存在的管理漏洞,经承办检察官建议后,该公司及时采取了聘用熟悉电商运营的财务人员等人事安排,发货须有财务出具的货款到账收据证明、各部门定期核对货物货款等制度完善等措施,以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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