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寮步:出租给传销者 房东或将被罚50万元
摘要:有钱收就行,什么人都租,房东的这种心态导致出租屋变成了传销行为的藏匿场所。昨日(11月30日)下午,记者从寮步镇获悉,对于被查证为传销窝点的出租屋,房东将要承担
有钱收就行,什么人都租,房东的这种心态导致出租屋变成了传销行为的藏匿场所。昨日(11月30日)下午,记者从寮步镇获悉,对于被查证为传销窝点的出租屋,房东将要承担法律责任,除没收违法所得外,还将被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据寮步镇有关负责人介绍,当前打击传销工作的形势仍然严峻,在以往铲除的传销案件中,传销人员进行活动的地点多为旧式居民小区和单位宿舍大院内的出租屋,场所隐蔽,给执法部门查处传销行为造成了一定的困难。
为遏制利用出租屋进行的传销活动,寮步镇打击传销办公室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加大对出租屋主出租行为的管理,要求各出租屋主在依法依规出租房屋的同时,积极配合执法部门做好打击传销工作,并印发了《致广大出租屋主的一封信》,明确要求出租屋主不得将出租屋租给无正当职业的人员,要密切注意租住者的动态,如发现出租屋内经常有多人聚集,并有写字板、授课工具等可疑情况,必须立即与公安部门联系,坚决抵制传销活动。对于调查属实的举报,将给予举报人相应的奖励,并为举报人保密。
对于被查证为传销窝点的出租屋,房东将要承担法律责任。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除没收违法所得外,并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记者 张伟)
- 免责声明
- 世链财经作为开放的信息发布平台,所有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世链财经无关。如文章、图片、音频或视频出现侵权、违规及其他不当言论,请提供相关材料,发送到:2785592653@qq.com。
- 风险提示:本站所提供的资讯不代表任何投资暗示。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 世链粉丝群:提供最新热点新闻,空投糖果、红包等福利,微信:juu3644。

币圈观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