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黄岛开发区租房传销窝点日前被端 12名传销头目被刑拘
“小区中经常有陌生人出入聚会,行踪神秘……”近日,黄岛警方接到此线索后经过周密部署、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了一起特大传销案件,打掉了以张某、刘某为首的特大非法传销团伙,端掉传销窝点8处,查获犯罪嫌疑人40余名,其中依法刑事拘留10余人,驱散传销人员30余人。7月中旬,黄岛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民警在工作中获取线索,称在黄岛开发区租房的经常有陌生人出入聚会,比较可疑。为摸清真相,经侦大队民警首先进行了外围布控,通过所掌握的证据显示,民警判断这极有可能是一个传销团伙。分局立即抽调经侦大队和辖区派出所富有办案经验的民警组成专案组,对该小区进行了全面布控。
7月22日,胶南市公安局在黄岛区与胶南市搭界处的一住宅小区内抓获数名传销人员,通过审查得知在黄岛区的几个住宅小区都有同伙。黄岛公安分局专案民警迅速赶赴胶南,并与胶南警方细致研究案情及联合作战计划。8月15日22时许,随着指挥员一声令下,由50余名警力组成的抓捕小组兵分八路,果断出击,当场抓获40余名传销人员。
目前,该传销组织骨干成员张某、刘某、李某等12人均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依法刑事拘留。8月20日,黄岛分局长江路派出所、黄岛派出所、薛家岛派出所根据审查此案涉案人员获取的信息,在分局统一部署下又先后抓获传销团伙成员5名,解救被困于传销窝点的参与人员2名。据警方透露,其中一名居住在开发区长江路街道某小区的传销团伙成员林某在黄岛警方抓获部分团伙成员后,曾想主动脱离传销团伙,又怕引起团伙组织者的报复打击,无奈之下偷偷拨打110电话求助黄岛警方,长江路派出所顺线将林某所在的传销窝点一举端掉并成功将林某解救。
诚功(黄岛)律师事务所孙律师认为,据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7条规定,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也就是说,房东出租房屋给传销组织也应该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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