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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延平法院依法宣判64人特大“天津天狮”传销案

摘要:随着“啪”的一声清脆的敲击后,法官宣布开庭,64名被告人在法警的押送下,排队走进法庭,不一会就挨挨挤挤站满了审判区。这是1月23日,延平
随着“啪”的一声清脆的敲击后,法官宣布开庭,64名被告人在法警的押送下,排队走进法庭,不一会就挨挨挤挤站满了审判区。这是1月23日,延平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杨某成等64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现场。   这起传销案虽然手法老套,但涉案人员多,组织内部严密,呈5级“金字塔”体系,层层分工管理,一步步套牢陷入传销魔窟的受害者,窝点也更有隐蔽性。   假公司掩护真传销   传销组织的头脑杨某成、黄某勇、杨某林、廖某龙等人为掩护自己的传销活动,以“天津天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直销团队”的名义在福建省连江县、莆田市等地行动。2016年7月至8月,上述人员在传销组织总管级领导李某(已判决)的安排下,转移到南平市延平区继续进行传销活动。   该团伙组织严密,租住多套住房,建立传销人员称之为“家”的传销窝点,配备统一的学习资料及完整的日常生活和行为规范,通过QQ等聊天软件,以介绍工作、网络交友等方式诱骗被害人,将被害人带到传销窝点,限制其人身和通讯自由,强制被害人学习传销理论,并采取威胁、体罚等手段引诱、胁迫被害人以每套人民币2800元的价格购买虚构的产品。   在被害人购买产品后,获得加入传销组织、发展下线的资格,又继续诱骗新的被害人加入该组织。   5级“金字塔”传销体系   为便于管理,该传销组织内部结构呈金字塔状,自上而下分为“总管”、“经理”、“业务主任”、“业务代表”、“业务员”五个层级。   被告人杨某成、黄某勇、杨某林、廖某龙系经理级别,平时租住在福州市区,在“总管”李某的安排下分工合作,共同在延平区等地开展非法传销活动。   2016年8月份,“总管”李某被连江县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杨某成接替李某继续管理该传销组织,并由另一“总管”陈某协助配合。黄某勇于2016年8月至9月中旬管理延平区内的传销团队,后转由罗某龙(另案处理)继续管理。管理期间,杨某成、黄某勇还不定期到延平给传销人员发放工资,接见、任命“业务主任”。   杨某文、陈某、魏某俊、张某龙、刘某勇、解某成系“业务主任”,安排传销人员分别担任“管家”“师傅”“黑脸”“左右护法”“守夜”等角色,带领组织成员诱骗被害人来延,对被害人实施拘禁行为,灌输传销理论,对不配合的被害人进行威胁、体罚以胁迫其加入传销组织。   其余传销人员在上述人员的组织、领导下,以“家”为传销场所,通过宣扬传销知识、鼓吹一夜暴富的方式,采取非法拘禁的手段,引诱、胁迫被害人缴纳“上线款”加入传销组织。   传销窝点初建即被端   2016年11月20日,该传销组织在延平建立没多久,部分传销窝点便被公安机关查获,62名传销人员落网,另有两名传销人员之后陆续在外地被抓。经查明,该传销组织在延平期间,共非法拘禁13人,收取“上线款”人民币81200元。   延平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成等人以推销商品为名,要求参加者以购买虚拟商品的方式缴纳费用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下线作为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告人杨某成等人采取非法拘禁的方式胁迫他人加入传销组织,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   延平法院依法判处杨某成等8名被告人3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1.5万至5万元不等罚金;判处其余56名被告人1年4个月至2年5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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