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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新规实施,用区块链赋能司法业务

摘要:2020 年 5 月 1 号起,最高人民法院修订后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将正式实施。

最高人民法院新规实施,用区块链赋能司法业务

2020 年 5 月 1 号起,最高人民法院修订后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将正式实施。

新的《证据规定》列举了电子数据证据的范围,并规定了检查电子数据证据真实性的因素。

相应地,以区块链数据存证为技术特征的电子数据形式呈现的证据在民事纠纷案件中也会被频繁提及和使用,与时俱进的电子数据证据规则对查明案件事实、公平高效地解决纠纷具有重要意义。

 

区块链技术与电子数据的真实性

《证据规定》第九十三条规定了人民法院审查认定电子数据真实性的判断因素,包括:

(一)电子数据的生成、存储、传输所依赖的计算机系统的 硬件、软件环境 是否 完整、可靠;

(二)电子数据的生成、存储、传输所依赖的计算机系统的 硬件、软件环境 是否处于 正常运行状态, 或者不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时对电子数据的生成、存储、传输是否有影响;

(三)电子数据的生成、存储、传输所依赖的计算机系统的 硬件、软件环境 是否具备有效的 防止出错的监测、核查手段;

(四)电子数据是否被 完整 地保存、传输、提取,保存、传输、提取的方法是否 可靠 ;

(五)电子数据是否在 正常的往来活动中 形成和存储;

(六)保存、传输、提取电子数据的 主体 是否适当;

(七)影响电子数据完整性和可靠性的其他因素。

《证据规定》第九十三条列举了审查电子数据证据真实性的具体的标准,但是实践中到底应该如何审查认定,还是需要结合具体案例以及新规定出台的背景进行全面理解与把握。

最高院在《证据规定》新闻发布会上提及“要准确把握电子数据规则的适用,认真研究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对证据的调查、认定和采信的影响”。

区块链相当于一个共享数据库,上传到区块链的数据通过“哈希值”计算转化的方式以及每一个接入点都“记账”(数据上传到本地服务器)的方式确保数据不可逆、难篡改。

实践中,区块链技术已经被应用在电子数据证据的提取、储存领域,且这种技术的可靠性已经得到了法院的认可。

 

区块链存证作为证据依据

2018 年 6 月 27 日,杭州互联网法院作出了全国首个对区块链电子存证的法律效力进行认定的案件(下称“该案件”)的判决书。该案的基本事实如下。

杭州华泰一媒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下称“原告”)主张深圳市道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被告”)未经许可在网站上发表其享有著作权的作品的行为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要求被告承担侵权责任。原告通过第三方存证平台保全网对被告的侵权网页予以截屏取证,并通过区块链储存证据的方式证明电子数据的完整性及未被篡改。

法院在该案中认可了存储于区块链的证据的效力,认定被告存在侵权事实。最高院在就新《证据规定》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提及,最高院总结过去十几年的裁判经验,出台了新规定,而且该案件入选了最高院互联网司法典型案例。因此,虽然该案判决书作出是在新《证据规定》出台之前,但是对于我们理解新《证据规定》仍然是有帮助的。

该案件判决书详细论证了认可存储于区块链的证据效力的理由。下面我们结合法院的具体说理,分析如何理解《证据规定》第九十三条规定的电子数据真实性的认定规则。

  • “保存、传输、提取电子数据的主体是否适当”:关于存证平台的资质审查

该案中,原告通过保全网对侵权网页进行了截屏取证,因此,法院首先分析了保全网的资质。法院主要分析了两个方面:第一,保全网与原、被告是否存在利害关系;第二,保全网是否具备第三方存证资质。

具体来说,法院认为保全网的经营者的股东及其经营范围相对独立于原告及被告,具有中立性;其次,法院认为保全网的运营者通过了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完整性鉴别检测,其运营的保全网具备作为第三方电子存证平台的资质。

  • 相关计算机系统的硬件、软件环境:关于存证平台的安全环境审查

该案中,法院认定“打开电脑命令窗口,输入命令 pingwww.baoquan.com,返回的 IP 是 112.74.234.54,经查询,该 IP 的物理位置是阿里云 B 某某数据中心,故可知保全网系部署在阿里云中,阿里云作为通用的云平台,能够确保服务器在一般情况下未受病毒和木马感染入侵;且保全网已获得公安部第三研究所与国家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授予的网站安全一级认证证书、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第三级的备案证明。故此,除有相反证据否定之外,应认定该网站具备进行电子数据存储的安全环境。”

可见,该案中,法院通过审查保全网的 IP 的物理位置、服务器以及网站安全证书审查保全网的硬件、软件环境是否完整、可靠。

  • 电子数据的提取方法是否可靠:侵权网页取证技术手段是否可靠

在该案中,保全网使用了公开版谷歌开源抓取程序对目标网页进行域名解析以生成、储存数据电文。

法院认为该程序对“所有人都平等开放,任何人都可以使用,且其操作过程是按照取证系统事先设定好的程序由机器自动完成的,取证、固证全过程被人为篡改相关链接的可能性较小,故该电子数据来源可信性较高”。

  • 电子数据证据是否被完整地保存:区块链技术在证明证据完整性上具有可靠性,哈希值可确认数据有无修改、是否完整

在该案中,保全网将网页截图等数据打包压缩计算出 SHA256 值后上传至 FACTOM 区块链、比特币区块链中以保证电子数据未被修改。

法院认为,区块链有难以篡改、删除的特点,在确认诉争电子数据已保存至区块链后,其作为一种保持内容完整性的方法具有可靠性。

接下来,法院对比了原告提交网页截图等数据的哈希值与储存在区块链中数据的哈希值,二者是一致的,故法院确认“涉案电子数据已经上传至 FACTOM 区块链和比特币区块链中,且从上链至今保存完整、未被修改”。

 

结语

与书证、物证等类型的证据相比,电子数据证据具有易篡改、不易判断真实性的特点,而区块链技术具备不可逆、难篡改、透明的特点。法院对于区块链技术的态度是中立的、开放的。只要满足法定证据规则,则法院认可使用区块链技术存储的证据。

与通过公证处对电子数据进行公证、申请由法院对电子数据进行保全相比,第三方平台提取证据、区块链储存证据的方式具有即时性的优势,可以实时取证、固定侵权的网页、直播的视频等,在知识产权保护、电商维权方面具备得天独厚的优势。

让我们一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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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mp.weixin.qq.com
来源:象链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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