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令明确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溯源大有可为
摘要:据国务院令第721号消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已于2019年3月26日国务院第42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据国务院令第721号消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已于2019年3月26日国务院第42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公布,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农业行政等有关部门明确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基本要求,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通过信息化手段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将婴幼儿配方食品等针对特定人群的食品以及其他食品安全风险较高或者销售量大的食品的追溯体系建设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如实记录并保存进货查验、出厂检验、食品销售等信息,保证食品可追溯。
随着国家经济的飞速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也日益提高,食品安全问题日趋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日常餐桌上的鸡鸭鱼肉、瓜果蔬菜等农副产品,都是摄取营养物质的必需品,而如何保证这些食品的质量安全,是国家和人民最关心的。目前市场上的食品安全溯源,是从农作物的种植、生长、采摘、加工、运输各个环节进行监控,让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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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纸贵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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