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比特币 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 !
除了减半行情将至,最近的比特币持有者,又进行了另外一场狂欢。
国家承认比特币!
法律保护比特币!
个人持有比特币是合法的!
怎么回事?
一切还得从两年前的一场入室抢劫案说起。
-01-
入室抢币
被抢走的比特币到底该不该还?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2018年6月12日,严冬、吕芳、张飞、傅云四人进入皮特和妻子王晓丽家中,胁迫二人将持有的18.88枚比特币、6466枚天空币转入严冬等人指定账户内。
随后,皮特和王晓丽报警。严冬等四人承诺自愿返还比特币及天空币。

然而,返还的承诺就像一张空头支票迟迟没有兑现。皮特、王晓丽将严冬等人告上法庭,请求返还比特币及天空币。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严冬等四人共同返还皮特、王晓丽比特币18.88枚、天空币6466枚。
若不能返还,则根据加密货币行情网站CoinMarketCap.com 2018年6月12日公布的比特币、天空币交易收盘价,比特币按每个42206.75元、天空币按每个80.34元赔偿。
严冬等四人不服,向法院提起上诉,他们认为:
目前中国法律并不认可虚拟货币的财产属性,未将其作为中国法律意义上的财产,因此他们有权力不返还。
2020年5月6日,法院二审认定比特币属于网络虚拟财产,应从法律上予以保护,通过不合法手段取得的比特币应当全部返还或折价赔偿。
划重点,比特币应从法律上予以保护。
瞬间,所有国内炒币者、尤其是经历过币圈94的人全都沸腾了,他们热泪盈眶、奔走相告这个似乎比减半更振奋人心的好消息。
甚至有人提议:
5月6日值得所有中国持币者纪念,以后5月6日就是中国的虚拟货币合法日。
虽然皮特、王晓丽胜诉大快人心,但对于大家激动的心情我却不太理解。
因为在我眼中:
个人持有比特币,一直都是合法的啊!
-02-
法律保护什么?
公民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宪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简单来说就是,只要满足两个条件,法律都会保护:
1、合法:
不偷不抢不骗,正规渠道获得的个人财产,法律都保护。
2、是财产:
财产背后对应的概念是价值,凡是凝结了人类抽象劳动力的事物,都可算作财产。
基于这两点,我们讨论一下比特币。
-03-
比特币合法吗?
风声鹤唳草木皆兵的持币者
我一直以来的态度都是合法的。
或许大家对币圈94仍旧心有余悸。
那时的币圈封的封、抓的抓,国家队一出手,不管是圈内还是圈外,任谁也不会觉得玩这个东西合法。

但我仔细看了中国人民银行等部委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等文件后发现:
文件中是严令禁止ICO、人民币与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等。
但禁止持有比特币,一个字儿也没说啊!
相反,《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中提到:
从性质上看,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
而且本次案件法院判决也表明:
法律认为比特币属于网络虚拟财产范畴。
可能也有人不满意:法律居然把比特币划归为“网络虚拟财产”?比特币又不是Q币、游戏点卡!

但即使是“网络虚拟财产”,在我国法律中也是来之不易。
早在2003年,北京就出现了全国首例网络虚拟财产纠纷案:因网游装备不翼而飞,玩家李某将游戏运营商诉至法院。
但那时我国法律体系中还没有“网络虚拟财产”这一说。
眼看现行财产认定范畴无法满足现实情况,几近波折后,直到2017年3月,数据、网络虚拟财产才纳入了法律保护的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这条法律,也是上海法院二审判定标准之一。
综上来看,在中国法律体系中,比特币一直以来都是“有编制”的。
换言之,当你的合法私人虚拟货币资产受到侵犯时,你完全可以寻求法律帮助。
-04-
比特币有价值吗?
凝结劳动力且具有高度共识
当然有!
从比特币本身来说:
首先,获得比特币是需要付出劳动力的。
以矿工为例,挖比特币既需要投入物质资本用于购置与维护机器设备,也需要耗费相当的时间、电力、人工成本。

其次,比特币在流通中会产生经济收益。
这个很好理解,我5000刀买的币,涨到10000刀卖出去,中间的差价就是收益。
最后,比特币总量恒定,不用担心通胀问题。
综上所述,比特币符合虚拟财产的构成要件。
从价值角度来说:
人们对于价值概念的认知是在不断变化的。
一般认为,价值与生产这一商品所需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紧密挂钩。
你买一件T恤,手工刺绣的1000元1件,机器刺绣的10元一件,因为女工平均100小时完成一件,机器平均1小时完成1件,背后付出的劳动时间不一样。
但新的问题又来了:
为啥同样是手工刺绣,同样耗费100小时,苏州绣园里一件T恤只能卖1000,GUCCI却能卖5000?
这个现象有很多名字:
有人叫它品牌;
有人叫它IP;
我们更习惯叫它共识。
现在更多人认为,价值存在于大众认知当中,简单来说就是:
我认为你值,你不一定值;
我们全村认为你值,你也不一定值;
但我们全省都认为你值,那么你肯定值!
举个例子:扳指。
满清以骑射立家,扳指最初的作用是保护手指不受弓弦伤害。
入主中原以后,扳指逐渐成为权力和地位的象征。到了晚清时期,上至骑射贵族,下至地主老爷,人人都有扳指,其地位大概类似于现在成功人士手腕上的劳力士。
一个做工精美、雕龙镶凤的扳指,能吸引不少权贵一掷千金。

粗略估计,晚清百年,留存世上的扳指,应当在“千万枚”的数量级。
然而,仅仅一百多年过去,现代男性很少有人追捧扳指了,极少数做工精美的扳指小众收藏家购买,大部分扳指如垃圾一般碎裂在历史长河中。
这个例子足以说明:
人的价值判断标准会改变,这个变化直接影响事物的价值。
而且这样的事情一点也不偶然,《魔兽世界》最辉煌的时候,游戏金币高达几千块钱,当时还有大学生用游戏金币还钱。
后来玩的人少了,游戏金币通货膨胀也就贬值了。
这也足够说明:
如果有一群有购买力的人承认某个事物的价值,且这个事物不会突然大量增产,那这个事物就是有价值的。
说了那么多,落脚点再回到比特币身上:
很多人都曾公开表示过比特币一文不值。

我不想反驳,毕竟这是别人的价值观点,而且大多数想要改变他人的人往往不会得到一个满意的结果。
自2008年发展至今,目前的持币账户数量是30,461,289个,从小众圈子走向大众视野,并且衍生出ETH、EOS等超大量级市场,比特币俨然成为了一个超级IP。

你觉得它值吗?
反正我觉得挺值的。
-05-
也别高兴太早
也仅仅只是比特币合法化而已
当然,我们也能从本案看出一些不周全以及来自官方的态度:
1、赔偿标准是否太过简单粗暴?
实体经济中,双方离婚分割房产时都会考虑到涨价的那一部分;
虚拟货币价格波动较大,仅以被抢当日的虚拟货币价格作为赔偿依据,对于皮特、王晓丽来说是否公平?

2、货币 ≠ 比特币 = 商品
我国始终否认比特币的货币属性。
《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等文件也重点说明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法定的数字货币只有央行的DCEP,任何价值物都不能威胁到人民币的主权货币地位。

∆ 农行、中行、建行DECP钱包内测截图
3、平台交易,NO?
在法院裁决中有这么一段话:

但判决结果却是:
若不能返还,则根据加密货币行情网站CoinMarketCap.com 2018年6月12日公布的比特币、天空币交易收盘价赔偿。
仔细品品这个反差:
一边是不认可、不支持比特币与人民币之间的价值转换。
另外一边是却用行动表明:虽然原则上不行,但某种程度上可以变通。
我觉得这样的变化挺耐人寻味的。
比起我这个虚无缥缈的猜测,关心一下减半行情可能更加实际。
来源:Starteos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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