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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警方捣毁渝中“云数贸”传销组织 涉案金额达760万元

摘要:伪造的杂志页面为传销组织做宣传。渝中警方供图 1000元即可入会,称公司股票将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入会发展会员即可获取利润及公司分红,这种好事让许多中老年人
 伪造的杂志页面为传销组织做宣传。渝中警方供图   伪造的杂志页面为传销组织做宣传。渝中警方供图          1000元即可入会,称公司股票将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入会发展会员即可获取利润及公司分红,这种好事让许多中老年人趋之若鹜,结果却是一场骗局。今(13)日,记者从渝中警方获悉,以冯某为首的一传销网络被警方抓获,涉及参与人数约3400余人涉案金额达760万元,目前,相关涉案犯罪成员已被当地检方批准逮捕。   老人陷传销 花9000元买原始股          2015年10月中旬,家住渝中区大阳沟的张先生来到辖区派出所报警称,自己的母亲被一公司骗了9000元现金,要求退钱对方拒不退。          接警后,民警迅速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民警通过走访得知不少老人长期来到渝中区泰安大厦11楼聚集,且大多数人谈论原始股互联网操作,民警认为该公司有涉嫌传销的嫌疑。与此同时,民警还接到重庆证监会、渝中区工商部门转来线索,称在渝中区泰安大厦11楼有一个宁夏云数贸重庆办事处,组织群众听课并且以购买该公司的原始股为幌子,要求新加入公司的会员以拉人头的方式获取奖金,并称公司股票将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原始股的价格会翻倍的上涨会员能够赚大钱,根据以上多个线索,渝中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   3400余人加入传销组织 涉案760万          随着调查深入,该公司冯某进入了警方视线。经查,54岁的冯某此前在广西做资本运作传销,此人长期从事销售工作并且有犯罪前科,随后在重庆设办事处开展“云数贸”传销,系该公司传销活动组织领导者。          冯某从宁夏云数贸公司马某处得到授权,到重庆开设云数贸易重庆办事处并从宁夏总公司网上引进了会员盘、公益盘和国际股东盘的传销网络架构,在重庆大肆发展下线拉人头获取暴利。           民警了解到,在冯某的传销组织中,每人投入1000元就可入会,发展两个下线然后通过直推奖、对碰奖和见点奖的方式获取利润。每个会员缴纳会费必须缴纳现金或现场刷卡,不提供银行账号。           截至警方查获时,冯某的传销网络参与人数已达到3400余人,涉案金额达760万元。          不久前,渝中警方对冯某以及涉嫌传销的三个窝点进行了突击抓捕,在南川区一小区家中将冯某抓获。   伪造的注册证件。渝中警方供图   伪造的注册证件。渝中警方供图       民警深度解读“云数贸”新型传销模式           据办案民警介绍,“云数贸”传销模式有别于传统传销模式,它是按照加入金额的不同划分为不同的活动区(内部称之为“盘”),如“会员盘”,需要交1000元,“国际股东盘”,需要交5000元,“董事盘”需要交30000元,各“盘”相对独立,互不牵扯,但非法获利的奖金制度都是统一的。           新会员需要交纳一定的入门费之后才获得注册,然后才获得一个网站ID和密码,没有ID和密码无法登录该传销网站,注册后就可以购买原始股。          警方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这种互联网传销模式在渝中区尚属首次,具有网络电子商务特点,作案方式趋向职业化,给取证带来很大难度。         据了解,“云数贸”为加强其“权威性”,传销团伙还印刷了精美的宣传品,并伪造了人民代表和在视频网站上传虚假视频,这些包装蒙蔽了不少人。   警方提示:投资要小心网络传销骗局            渝中警方分析,近年来,传销案也出现了新趋势。以前多为聚集型,如在广场拉人,讲课洗脑,喊口号等,近年来则转为分散型,其中一个突出的特点是网络传销。           “往往打着投资理财、消费返利的名义,以介绍销售产品为名,发展下线累计计酬方式。”办案民警说,其特点就是通过线下交纳的费用来获得利润。 “表面上看会给你高额的回报,实际上你没法拿到利润。”民警告知记者,这些网络传销的参与者主要是一些刚刚毕业的年轻人,利用他们找工作难、就业难、快速致富的心理引诱其参与,另外还有大部分老年人受到传销组织者采用亲情诱惑和一夜暴富的心理进行洗脑,然后骗取其钱财。          “绝大部分受害者都不会去报案,”民警说,这给警方的调查取证带来很大困难,因为在很多受害者看来,认为是一种投资理财行为,购买的是公司的原始股,要等待上市赚钱的那一天。“那些所谓的网络理财游戏一般两到三年就崩盘了,此时网站关闭,经营者潜逃,受害人还认为自己是理财失败”。   渝中警方梳理网络传销6大特点共市民甄别,防止上当受骗           一是诈骗性,表面上推销产品,实质是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构筑传销网络,骗取钱财。          二是诱惑性,以“直销”“连锁经营”为名,或以“招工”“招聘”作掩护,以所谓的“高额回报”为诱饵,骗取他人参与。          三是隐蔽性。组织严密,活动日趋隐蔽,传销组织对参与人员实行封闭式管理,实施人身和精神双重控制,甚至暴力威胁,传销头目则隐藏幕后,采用遥控指挥、单线联系、小规模集会等方式,逃避打击。           四是技术性。一些传销组织租用境外服务器建立互联网站,以“网络营销”“电子商务”等为名,以网络为平台,通过网上银行电子支付,使其传销活动从人员招募、酬金发放等环节实现网络化,人与人不直接接触,违法活动成本更低、发展更快、传播地域更广。           五是复杂性。传销人员数量多,成分复杂。人员多为外地人,既有社会闲散青少年、进城农民工,也有城市下岗工人,普遍属于文化水平偏低,经济收入微薄,急于发财致富的群体。          六是对抗性,有的传销组织公然对抗执法,甚至暴力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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