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为筹资搞传销 江苏昆山老汉两次起诉离婚被法院驳回
摘要:中国江苏网12月12日讯 (通讯员 周春晓 记者 许特达) 记者今日从昆山法院获悉:近日,该院少年庭审结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六旬老人被朋友骗去搞传销,为筹集资金
中国江苏网12月12日讯 (通讯员 周春晓 记者 许特达) 记者今日从昆山法院获悉:近日,该院少年庭审结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六旬老人被朋友骗去搞传销,为筹集资金起诉妻子离婚要求分家产,被法院驳回。
陈某与妻子王某结婚已近四十年,双方感情一直很好,并育有两个子女。四年前陈某从朋友处听说有个融资项目回报利润很高,于是与妻子商议将家中的房屋变卖一套以用于投资。但王某经多方打听,得知该所谓融资项目实际上为传销活动,于是坚决不同意陈某卖房,双方为此产生矛盾。之后,王某及子女多次劝阻陈某搞传销,并请来家里亲戚一同劝说,但陈某依旧执迷不悟并于2011年10月突然离家出走,与朋友去外地从事传销活动。王某及子女数次前去寻找,但陈某一直不肯回家。今年年初,陈某的父亲去世,陈某回家奔丧,同时向王某提出离婚并要求分割财产,王某不同意,陈某便起诉至法院。王某认为陈某想要离婚是受他人蛊惑,目的是为分割财产以便进行传销,而陈某坚持否认自己在从事传销活动,且提出如果王某同意将一套房屋拿出变卖用于投资的话,陈某可以不离婚。办案法官经审理后认为双方无根本矛盾,并多次与陈某进行调解沟通,但陈某仍沉迷于发财梦,面对妻子与子女们的苦苦哀求也无动于衷,后法院判决不准双方离婚。
法官提醒:近年,传销手段呈现多样化特点,具有很强的迷惑性。广大民众要增强识别传销活动的意识和能力,面对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诱惑,切莫抱着一夜暴富的侥幸心理予以轻信。如果不慎步入传销陷阱,要多听取家人意见,及时抽身,不要固执己见越陷越深,造成家庭破碎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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