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重拳出击 严打(传销)经济“邪教”
摘要:被执法部门控制的一伙传销人员(资料图) “想一夜暴富吗?参加我们的资本运作,发展下线成为老总级别就能收入过千万!”合肥的传销组织借着这
被执法部门控制的一伙传销人员(资料图)
“想一夜暴富吗?参加我们的资本运作,发展下线成为老总级别就能收入过千万!”合肥的传销组织借着这套痴人说梦的说辞,使得无数企图不劳而获的人误入歧途。随着近年来合肥经济的迅速发展,可被传销分子利用和炒作的题材较多,传销活动较为突出,严重干扰了合肥正常的经济和社会秩序。不少传销分子宣称可以一夜暴富,偷换概念、掩人耳目、蛊惑人心,将传销说成“资本运作”、“1040工程”,是政府幕后支持,很多工程和项目都是他们投资的成果;将政府的打击行动说成是政府“负面调控”、“低调行事”,鼓动受骗群众坚持“信仰”、守到最后。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新闻发布会上,记者了解到,今年到目前为止,合肥已有153名传销头目落网。传销分子“不劳而获、一夜暴富”的幻想终究破灭。
2013年,合肥市政府先后印发《关于建立打击传销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打击传销工作的意见》,以地方规章形式出台《合肥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了责任状;市纪委监察局出台《关于严禁公职人员将房屋出租给传销人员使用的若干规定》,市综治办将打传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牵头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各部门联手行动,各县(市)区、开发区组织综治、公安、工商、房产、交通、城管等部门,选择重点地区,抓捕传销头目骨干,行政处罚遣散一般传销人员,行政处罚为传销活动提供住房、车辆等便利条件的违法行为。去年以来,合肥市先后统一开展“冬季打传行动”、“5月集中行动”、“皖剑-2013”行动。此外,包河区、庐阳区、蜀山区、经开区等地还结合当地形势,持续开展打传行动,力争将传销窝点消灭在萌芽之中。
据合肥市打传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以来,合肥共出动执法人员33965人次,取缔传销窝点6388个,教育驱散传销人员19927人。公安机关2013年抓获传销头目811人、刑拘303人。今年抓获传销头目153人、刑拘46人,治安拘留38人,行政处罚8人,监视居住1人,取保候审1人。全市法院系统2013年刑事判决185人,今年包河区法院开庭审理42名传销头目,目前还未宣判。工商机关行政处罚传销活动案件56件,当场处罚传销人员3000余人。
经过一年多来强力整治,合肥的传销活动基本得到了有效遏制。然而,今年春节以来,部分地区传销有死灰复燃的迹象,3月13日,合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严厉打击传销创建无传销城市的通知》,再出打击传销新举措。
按照《通知》的要求,合肥将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地党政主要负责人将担当打击传销的“第一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对长丰县北城地区,包河区滨湖世纪社区、包河花园、包河苑,蜀山区潜山路、习友路沿线,庐阳区北二环沿线,经开区芙蓉社区、翡翠路沿线,瑶海区临泉路沿线,新站区北二环北侧沿线,肥西县与经开区芙蓉社区相邻区域等传销分子集聚区,以及天鹅湖周边、市政务中心广场、滨湖新区“三馆”(安徽名人馆、渡江战役纪念馆、合肥美术馆)、万达文化旅游城等传销人员上课“洗脑”场所,进一步加大清理整治力度,确保属地内重点区域“门前清”。
与此同时,合肥市打传办将严格考核评价制度,将及时掌握各地传销活动动态,每周以《打传简报》形式对各地各有关部门打击传销工作进行客观点评,并报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各地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每周五16时前,各地需将打击传销活动情况报市打传办。记者了解到,各地将打击传销活动继续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范围,推动打击传销工作常态化。若公职人员为传销活动提供出租房屋等便利,以及传销屡禁不止、群体性事件频发的地区和单位,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此外,合肥还将进一步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各地综治、公安、工商(市场监管)、房产、交通、城管等部门将成立统一的打击传销指挥机构,牵头组织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负责协调多部门联动,及时处置突发事件,严格出租房屋管理,严厉打击为传销活动提供运输服务的行为,规范通讯工具管理并加大传销案件查处力度。
打传案例:包河区捣毁特大传销案件
2013年,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成功侦破部署“4·25”传销专案。该案涉案金额高达19亿元,是近年来全省乃至全国查获的体系最完整、规模最庞大的一起“拉人头”式传销案件。
包河分局先后在安徽合肥、山东烟台、广西南宁等地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王丽娟、刘国强、王丽杰、姜文杰、王立霞、谭安华等56人,其中刑事拘留55人,取保候审1人,查获体系网络图215张及大量份额统计表、工资单、申购单等书证,查扣现金100余万元,暂扣涉案车辆21台,冻结涉案资金3000余万元。
经查,犯罪嫌疑人王丽娟、刘国强、王丽杰等均系亲戚关系,王丽娟于2008年初在广西南宁加入传销组织,通过层层发展、复制,逐步形成了以王丽娟、刘国强、王立海、王丽杰等家族成员为主的传销组织。此组织于2010年8月,陆续从广西南宁迁至合肥市滨湖新区继续从事“资本运作”传销活动,现分为安徽体系和南宁体系,安徽体系分为A、B、C、D、E、F、G等多个小组,南宁体系又分为五一组和碧园组。
王丽娟负责返利计算和发放工作,该传销组织中A级老总人员达400余人,参与传销人员近万人,户籍地涉及福建、广东、广西、河北、黑龙江、湖北、湖南、吉林、江苏、江西、山东、浙江、内蒙古、新疆、重庆、上海等20个省市,涉案金额高达1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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