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发布咨询文件建议建立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发牌制度
摘要:摘要:据香港大公报消息,11月3日,香港特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发布咨询文件,就修订香港法例第615章《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据香港大公报消息,11月3日,香港
摘要:据香港大公报消息,11月3日,香港特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发布咨询文件,就修订香港法例第615章《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
据香港大公报消息,11月3日,香港特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发布咨询文件,就修订香港法例第615章《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收集公众意见。
建议建立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发牌制度,规定任何人 士如有意在香港从事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受规管业务,须向证监会申请牌照,并符合适当人选准则,而持牌人须遵守《打击洗钱条例》附表 2 所订的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规定和其他旨在保障投资者的规管要求。
建议指出,任何人士无牌从事受规管的虚拟资产活动,即属刑事罪行,定罪可被监禁7年和罚款500万元;如持牌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及其负责人违反法定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要求,可被刑事起诉,经公诉程序定罪,可被监禁两年及罚款100万元。
- 免责声明
- 世链财经作为开放的信息发布平台,所有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世链财经无关。如文章、图片、音频或视频出现侵权、违规及其他不当言论,请提供相关材料,发送到:2785592653@qq.com。
- 风险提示:本站所提供的资讯不代表任何投资暗示。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 世链粉丝群:提供最新热点新闻,空投糖果、红包等福利,微信:juu3644。

币圈观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