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到合肥加入“1040工程”能赚上千万?山西90后男子发财梦破灭
摘要:你只要投资3800元,一年就能挣得380万元;投资69800元,两年能赚到1040万元”。这样极具诱惑性的暴富神话,着实让许多人兴奋不已,却不知误入
你只要投资3800元,一年就能挣得380万元;投资69800元,两年能赚到1040万元”。这样极具诱惑性的暴富神话,着实让许多人兴奋不已,却不知误入传销陷阱。 6月6日揭秘庞氏骗局获悉,山西省吕梁市岚县90后男子丁某峰参与合肥“1040工程”传销成为老总层级的“自律总管”,因犯组织、领导传销组织活动罪被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肥东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5年5月至2017年1月间,丁某峰被朋友骗到合肥市参加“自愿连锁经营业”,又叫“1040工程”的传销组织,丁某峰加入传销以后诱骗自己的亲戚、朋友及同学投钱加入,并在合肥肥东县经济开发区的锦园春天小区和桂王小区等多个小区组织传销活动。 “1040工程”,是一个被不法传销人员编织成“国家秘密政策”的谎言,“国家暗中支持的资本运作项目”,也称为“自愿连锁经营业”、“连锁销售”或者“资本运作”,实则传销活动。 “1040工程”只要每个入股的人投入69800万元,购买21份、第一份3800元,后面每份是3300元,次月传销组织会返回19000元,实际缴纳50800元。接下来就是发展3个人,3个人再分别发展3个人,当发展到29人的时候,即可晋升为老总。 2017年10月30日,丁某峰向太原市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交代犯罪经过,同年11月3日被肥东县公安局刑事拘留,11月29日被逮捕。截止丁某峰离开传销组织先后发展李某、康某等60余人参加所谓的“连锁经营”活动,共收取李某等60余人交纳的投资款186余万元。 肥东县法院认为,被告人丁某峰作为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其行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2018年6月5日,肥东县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丁某峰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并对丁某峰等人涉及的186余万元继续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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