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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FIS第一世界数字金矿”特网络传销案提起公诉 涉案上亿元

摘要:“3个月回本,5倍的回报率”,“只要你相信,玩耍,吃饭,休息的时候都照样挣钱,”正是这样的宣传语让许多人深陷FI
“3个月回本,5倍的回报率”,“只要你相信,玩耍,吃饭,休息的时候都照样挣钱,”正是这样的宣传语让许多人深陷FIS数字金矿无法自拔,这个号称世界第一数字金矿的FIS在今年3月才开盘。除了高收益的诱惑外,参与者还到处鼓吹数字货币的好处。此外,参与者还可以根据不同等级来发展下线获得相应的收益,FIS项目中所有人都鼓吹虚拟货币才是2016年以后最靠谱的理财方式,是“大势所趋”。     近期,怀化市中方县检察院起诉该起特大网络传销案,白某鹏、杜某、杜某松等15人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提起公诉,至案发时止,FIS平台内的注册“矿主”达72298人,层级达60层,涉案金额高达1亿多元。   盈利模式:传销+庞氏骗局   FIS(即“第一世界数字金矿”)系网络投资平台项目,其投资方式为现金投资,投资金额分1000元、3000元、5000元、10000元、30000元、50000元6个档次(后期变更为1300元、3900元、6500元、13000元、39000元、65000元),投资金额的50%用来购买系统内的虚拟矿机设备,虚拟矿机500元/台,每台“矿机”每天产生5个金币(GD币),投资金额的另50%进入购买金币账户(GT1账户),可以随时购买金币。金币按单边上涨机制在FIS平台的GD市场进行销售。      投资者缴费注册后经激活成为“矿主”,根据投资金额的不同,可分为一至六级“矿主”,“矿主”按注册的先后顺序组成层级关系,在FIS推广、发展过程中可以获取“静态收益”与“动态收益”。     “静态收益”指金币自购买之日起先封闭1个月,之后分5个月解封,每月解封20%,解封的金币可以在系统内的金币市场销售。所有“矿主”不断发展下线促进GD金币交易,拉动金币从1元上涨至2元后拆分倍增(GD金币价格回落至1元,账户内金币数量倍增)。“静态收益”达到投资额的3.15倍后自动出局,“矿机”和金币清零。     “动态收益”分四大佣金:“推荐佣金”即“矿主”直接推荐的投资者经注册激活成为“矿主”后,推荐“矿主”可以得到该投资者投资金额的10%作为推荐佣金,推荐奖上不封顶;“组织佣金”即“矿主”有开拓左右两个组织的资格,当左右当日有产生新增业绩,系统将按小区业绩的10%(所有业绩的5%)给予组织佣金,组织佣金根据“矿主”级别不同而有不同的封顶上限。   “领导佣金”即按推荐关系,获得下级“矿主”每日组织佣金的5%,该佣金不封顶,根据“矿主”级别的不同,最多可以领取6代;“交易佣金”即按推荐关系,获得下级“矿主”每日GD金币出售收益的1%,根据“矿主”级别的不同,最多可获得6代。  为什么说是传销+庞氏骗局?首先,这个平台没有实际的产品,本身并不产生利润;其次,有金字塔结构的组织层级,顶端的人想要获利,需要拉下线,靠新进资金推动盘子运转。这种模想要收益翻倍,就需要不断的有金币卖出,也就是需要求大于供,这就需要不断有新的资金进场,也就是发展下线,吃掉下线资金。没有新的资金进场,金币价格无法上涨,至于下跌,这个时候不是下跌的问题,而是直接血本无归了。   “矿主”在发展新“矿主”的过程中均无实物交易,“矿主”在FIS平台内购买的金币及动、静态收益在FIS会员发展过程中按设定的模式以BT币的形式进入BT账户,BT币的基本功能体现为用于激活注册新“矿主”,BT账户内的BT币可以在FIS投资平台的BT交易市场挂单出售变现,因而,FIS投资者的收益从根本上需要不断的发展投资者注册投资予以保证。        资金链断裂 找公司制作传销网站对接   被告人杜某松以其妻子齐某某的身份信息注册投资后,除了积极发展下线,主要负责处理矛盾,以及向FIS上层反映FIS市场出现的问题。2016年5月,为解决FIS市场停滞问题,白某鹏、杜某、杜某松等人策划、组织了旨在安抚“矿主”,避免“矿主”产生恐慌心理,以达到继续活跃市场的“丽江百万矿主圆桌会议”,被告人白某鹏、杜某、杜某松及石某某(另案处理)等人出席会议并在会议上发表了讲话。   此外,白某鹏收取大量FIS会员资金为杜某松等会员提供注册报单币,还安排被告人杨某甲对FIS网站进行维护和优化,解决运行缓慢等问题,同时安排智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员工丁某某等人制作类似于火币网的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开发研制虚拟货币矿机程序,计划推出类似于比特币的虚拟币,并与被告人杜某、杜某松、朱某某及石某某等人筹资购买电脑在石绵县建立了用于挖虚拟币的“矿厂”,以逐步实现FIS平台与虚拟币的对接。   天网恢恢 十五人难逃法网   被告人杨某甲作为四川省XX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技术人员,在明知FIS收益模式的情况下,依然对FIS平台进行维护和优化,并协助制作类似于火币网的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开发研制虚拟货币矿机程序,为FIS平台网站提供技术支持及服务。该项目在白玉鹏等人的大肆推广和宣传下,迅速吸引全国各地人员投资注册,逐渐形成了多层级、不同分支的组织。   至案发时止,FIS平台内的注册“矿主”达72298人,层级达60层,涉案金额高达1.亿多元。被告人舒某、张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被告人朱某某主动劝说同案人敖某来中方县公安局投案,中方县公安局依法扣押、冻结了部分涉案资金及房产。    近期,怀化市中方县检察院起诉该起特大网络传销案,白某鹏、杜某、杜某松等15人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提起公诉。目前,该案还在继续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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