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以慈善扶贫为幌子非法传销迷惑众生 阳江“善心汇”被摧毁不得“
民警正在网上侦查取证。
“善心汇”QQ群截图。
2017年7月,公安部组织侦办“善心汇”涉嫌特大传销案,依法对深圳善心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人张天明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犯罪问题进行了查处。7月18日,阳江市公安局江城分局在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抽调精干警力对“善心汇”在该市的非法传销组织开展严厉打击,当日晚在市区城东街道附近成功抓获了团伙骨干张某某,摧毁了“善心汇”在阳江的分支机构。近日,阳江市江城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利用“善心汇”平台犯罪的张某平批准逮捕。
A、 传销不再是从前的“大锅饭”“打地铺”
说起传销,大家自然会想到一群人聚集在一起,吃大锅饭、睡地铺、听课、“拉人头”发展下线这样的情景。其实,随着科技的发展,传销的手法也随之不断更新,一些不法分子竟然打着慈善的幌子,通过微博、微信等互联网渠道进行宣传,不断发展会员、骗取巨额财产。
据了解,从2016年5月起,张天明等人通过“深圳市善心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扶贫济困、均福共生”的名目,打着“致力于探索构建新经济生态模式”“推动国家精准扶贫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战略”的旗号,依托善心汇网站“善心汇众扶互生大系统”会员管理平台,以高额的静态收益和动态收益为诱饵,通过微博、微信等互联网渠道进行宣传,不断发展会员、骗取巨额财产。慈善光环下,十余亿元悄然进入张天明个人腰包,一年时间令全国各地群众超过500万人卷入其中。
B、 她敲开了“慈善”这扇大门
据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交代,她本来是从事保险业的。2016年8月,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在微信上认识一名叫孙某某的女子,孙某某经常在朋友圈吹嘘自己参加了“善心汇”这个组织后,不仅经常做善事还能以做善事的方式赚钱。好奇心驱使,张某某敲开了做“慈善”的这扇大门。
孙某某向其介绍,“善心汇”的会员是通过“善心汇”网站的“赠与积德”“感恩受助”系统进行排单匹配获取投资利润的,每一轮排单结束后就可以回收本金并同时获得投资本金的30%的利润。不同投资层级利润也不同,“善心汇”将投资额分为贫穷社区、小康社区、富人社区、德善社区、大德社区、永生社区几个层级,贫穷社区的利润为30%,逐级递减。
C、 下线就像“下了药”被她拉进团队
张某某为了赚取高额的投资利润,在孙某某的指导下缴纳了300元购买“善种子”激活“善心汇”会员,再缴纳100元的“善心币”投入2000元开始在“善心汇”平台上进行排单匹配并收取返利。张某某在成为“善心汇”会员后,得知发展下线会员可以取得新会员排单匹配投资额6%的推荐管理奖励,为了获得更大的收益,她建立了一个名为“扶贫济困”的微信群,开始利用其做保险时所经营的社会关系,不断向身边的同事、朋友推广介绍“善心汇”,发展自己的下线团队。至案发为止,张某某的“善心汇”团队会员共1100多人,其中张某某直接发展的下线会员有曾某某、李某某等26人,下线层级已超过3层。
张某某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可以在其处购买“善种子”和“善心币”,张某某从其上级以7折的优惠购买“善种子”和“善心币”,再原价销售给她的下线,从而赚取差价,收取服务费。
“张某某在里面的级别并不算高,期间通过发展下线后向下线销售‘善种子’‘善金币’,提取发展下线的管理奖励共获利3万元左右。”办案民警介绍道。
目前,张某某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依法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醒
刑法中对传销的定义是:“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活动。”而在实践活动中,传销组织会将传销的形式不断演化和变形,从而伪装自己。不过,万变不离其宗,只要同时具备以下三点就可以断定涉嫌传销:一是交纳或变相交纳入门费,即交钱加入后才可获得计提报酬和发展下线的“资格”;二是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即拉人加入,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三是上线从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中计提报酬,或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数量为依据计提报酬或者返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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