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揭秘“兴中天”特大网络传销 涉案82.7亿元
摘要:2017年8月1日,新乡封丘县公安局对“兴中天”特大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立案侦查,历经半年的深入工作,于今年2月8日展开收网行动,共抓获犯
2017年8月1日,新乡封丘县公安局对“兴中天”特大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立案侦查,历经半年的深入工作,于今年2月8日展开收网行动,共抓获犯罪嫌疑人40名,其中刑拘20人,取保候审19人,查扣涉案赃款2300余万元,车辆13台,房屋4套。
警方通报称,2017年2月到7月,犯罪嫌疑人刘元君伙同李俊易、丁海波、李祥华等10人,在互联网上开辟网站,组织团队通过线上、线下推广“兴中天互助平台”方式发展会员,以“投资返利、拉人返利”的形式,在全国范围内大肆开展传销活动,该案涉及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及港澳台地区,涉及群众18万人,涉案金额82.7亿元。
“兴中天”传销组织是如何行骗的?办案人员称,该团伙主要有四种骗术:一是以“慈善”“互助”“精准扶贫”为噱头进行虚假宣传,采取“拉人头”的方式发展会员,从事传销活动;二是以要求会员购买激活码、中天币为主要获利手段,参与会员通过本金返息及获得推荐奖励获利;三是所谓的“官方网站”公司注册地及网站主服务器均在境外,并经常更换网址,一般很难追踪定位;四是伪造公司信息,主打养生食品概念产品,以高额返利为诱饵,利用多种渠道,急速扩张会员数量。
提醒 警惕网络传销、网络非法集资等新型经济犯罪
对于通报的经济犯罪案例,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总队长李红江说,“你盯住他们的是鸡蛋,他们看中你的是老母鸡”,提醒广大群众要认清非法传销组织敛财的真面目,严防上当受骗。“一夜暴富”“坐等发财”无异于痴人说梦,参与传销组织害人害己,最终必将血本无归。
李红江进一步说,受各种因素影响,我省经济犯罪总体处于高发、多发期,一些大案要案时有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造成群众财产巨大损失。
而且我省经济犯罪呈现出一些新特点、新趋势:一是以互联网为平台的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等新型涉众型经济犯罪仍处在高发期。二是经济犯罪手段网络化、专业化、智能化趋势明显,隐蔽性更强,不易被发现,防范打击难度不断增大。三是经济犯罪手法变化多端,花样翻新,群众难以识别,稍有不慎就会上当受骗。
警方通报称,2017年2月到7月,犯罪嫌疑人刘元君伙同李俊易、丁海波、李祥华等10人,在互联网上开辟网站,组织团队通过线上、线下推广“兴中天互助平台”方式发展会员,以“投资返利、拉人返利”的形式,在全国范围内大肆开展传销活动,该案涉及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及港澳台地区,涉及群众18万人,涉案金额82.7亿元。
“兴中天”传销组织是如何行骗的?办案人员称,该团伙主要有四种骗术:一是以“慈善”“互助”“精准扶贫”为噱头进行虚假宣传,采取“拉人头”的方式发展会员,从事传销活动;二是以要求会员购买激活码、中天币为主要获利手段,参与会员通过本金返息及获得推荐奖励获利;三是所谓的“官方网站”公司注册地及网站主服务器均在境外,并经常更换网址,一般很难追踪定位;四是伪造公司信息,主打养生食品概念产品,以高额返利为诱饵,利用多种渠道,急速扩张会员数量。
提醒 警惕网络传销、网络非法集资等新型经济犯罪
对于通报的经济犯罪案例,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总队长李红江说,“你盯住他们的是鸡蛋,他们看中你的是老母鸡”,提醒广大群众要认清非法传销组织敛财的真面目,严防上当受骗。“一夜暴富”“坐等发财”无异于痴人说梦,参与传销组织害人害己,最终必将血本无归。
李红江进一步说,受各种因素影响,我省经济犯罪总体处于高发、多发期,一些大案要案时有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造成群众财产巨大损失。
而且我省经济犯罪呈现出一些新特点、新趋势:一是以互联网为平台的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等新型涉众型经济犯罪仍处在高发期。二是经济犯罪手段网络化、专业化、智能化趋势明显,隐蔽性更强,不易被发现,防范打击难度不断增大。三是经济犯罪手法变化多端,花样翻新,群众难以识别,稍有不慎就会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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