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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日报  

厦门警方破获一起涉虚拟货币新型违法犯罪案件

摘要:  近期,厦门警方破获一起以交易虚拟货币为由实施抢劫的案件,涉案金额达67万余元。2021年2月5日,4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逮捕。 
   原标题:厦门警方破获了一起涉及虚拟货币的新型违法犯罪案件

   最近,厦门警方以交易虚拟货币为由破获了一起抢劫案,涉案金额超过67万元。2021年2月5日,四名嫌疑人被依法逮捕。

   2020年底,报警人李某想卖虚拟货币泰达币(USTD),并通过中间人联系到买家陈某发(男,32岁,泉州南安人)。李某通过某聊天软件与陈某发商谈,双方约定以67万元的价格成交,并商定在厦门市思明区某小区门口进行现场交易。

 

   2020年12月29日13时许,李、陈先生等人先后到达交易地点,双方在陈先生出发时进行交易。李清点确认陈先生带来的包里有67万元现金后,通过数字钱包平台将105980枚泰达币转移到对方指定的钱包账户。确认泰达币到达后,陈先生不仅未按约定交付现金,还拿出甩棍威胁,将李先生拖下车后驾车逃离现场。

 

   思明区警方接到报警后,立即派出刑侦大队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进行调查。经研判,专案组民警跟踪锁定犯罪嫌疑人的立足点。2020年12月31日,专案组在泉州南安逮捕犯罪嫌疑人魏、黄、陈;2021年1月6日,犯罪嫌疑人陈在三明被捕。

 

   经调查,犯罪嫌疑人陈某发与李某商量交易虚拟货币后,聚集陈某侨(男,36岁,泉州南安人)、魏某三(男,32岁,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人)、黄某亮(男,31岁,泉州南安人)等人共同预谋。交易当天,陈某发等人看到李某来交易的人数较少,于是实施了抢劫。

 

   警方宣布,厦门最近发生了一系列虚拟货币抢劫、欺诈等违法犯罪,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络信息办公室等7个部门于2017年9月4日联合发布了《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虚拟货币不是中国规定的货币当局,没有法律补偿和强制性属性,没有与货币相同的法律地位。投资者应理性、谨慎地对待虚拟货币交易投资,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警方将严厉打击涉及虚拟货币的违法犯罪。(记者 田园 记者 厦门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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