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近百名襄阳人陷入“中国商会商务”传销陷阱 有人已经被判刑
“交纳49160元后可加入“中国商会商务”,通过发展下线,两年内就可获利800万元,如果中途退出,加入时交纳的49160元原数退还。”这种天上掉馅饼的事情也许您不会相信,但在湖北的襄阳就有近百人相信了,最后才发现这是传销骗局,落了个“竹篮打水一场空”的下场。其中四人还做到了骨干级别,还被判刑了。
2014年,吴某在他人的劝说、诱导下,被发展加入西安的“民间互助理财”、“中国商会商务”的传销组织。该组织宣传是国家扶持项目,按照三星一、三星二、四星一四星二、五星一、五星二、五星三分七个层级,以拉人头,交会费的方式不断发展下线,新加入者在交纳49160元后可加入该组织,并向新加入者宣传两年内就可获利800万元,承诺可自由退出该组织,退出时将交纳的49160元原数退还于加入者,且规定在发展过程中,上线应当对下线发展进行帮扶。
随后吴某按照传销组织的安排,引诱在襄阳的被告人赵某某到其在西安的租住屋,在其租住的房屋内及其他人租住的房屋内,进行多人劝说“洗脑”方式,使赵某某也加入传销组织。
后在吴某等人引导下,赵某某也在西安租住了房屋,也通过上述方式,发展了襄阳的被告人胡某某,胡某某发展了襄阳的被告人熊某某,熊某某发展了襄阳的赵某(在逃),赵某发展了襄阳的谢某(已判决)。
胡某某、熊某某、赵某在吴某、赵某某引导及传销组织的安排下,也均在西安雁塔区恒大城租房。在吴某、赵某某、胡某某、熊某某的组织协作下,谢某、赵某等人开始积极参与传销团队的管理,经常给团队人员讲课。
并在襄阳市自己认识的人中不断发展下线到西安被洗脑加入传销组织。案发时该组织在襄阳市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人员近百人。
案发后赵某某、胡某某、熊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吴某被抓获归案,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
2019年9月19日,襄阳市襄城区检察院以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吴某、胡某某、赵某某、熊某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向襄城区法院提起公诉。襄城区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襄城区法院认为,吴某、胡某某、赵某某、熊某某参加“中国商会商务”传销组织,组织发展下线数十人,骗取钱财,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
10月8日,襄城区法院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上述四人8个月到7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各处罚金1万元。
鹰鉴提醒广大群众,按照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定,只要具备入门费、发展下线、层层返利这三个特征,就可以判断其涉嫌传销。传销的实质就是诈骗,是极少数人敛财的把戏,收益来源来自于后来的人交的入门费,一旦资金链断裂,就会导致绝大多数参与者血本无归,众叛亲离,甚至导致倾家荡产、家破人亡。为了家人和自己,请远离传销骗局。此文来源于鹰鉴,版权归原作者,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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