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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鑫圆系”特大传销案纪实之起诉:杨志伟等15人相互推卸责任

摘要:10月18日,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杨志伟等44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杨志伟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多万元

10月18日,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杨志伟等44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杨志伟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多万元;对本案其它43名被告人分别判处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罚金。
 

 

“鑫圆系”特大网络传销案在审理、起诉、侦查阶段,眉山市政法机关举全市政法之力,攻坚克难,圆满完成了眉山市委提出的“四无”目标,用一场又一场胜利诠释了什么是眉山行动!

 

时至今日,眉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吕皓在谈及“鑫圆系”特大网络传销案时,眼眶依然有些微微发红。他告诉媒体记者,2018年春节前夕,眉山市人民检察院就强势提前介入了该案。专案组5名员额检察官和5名书记员,克服办案困难,大家克服了亲人去世、患病咯血、怀孕等系列困难,主动放弃探亲休假、坚守岗位,审查言词证据几百份,发出证据指引上百条,指导侦查人员梳理涉案书证上千份……

 

围绕该案,眉山市两级检察机关“倾力引导侦查,着力审查起诉、精准出庭指控、全力护航维稳”,历时440余天,圆满完成了“鑫圆系”特大网络传销案的办理工作。

 

2018年春节前夕,眉山市公安局向眉山市人民检察院通报了杨志伟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一案,眉山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了专案组,由吕皓任组长,分管副检察长林建新任副组长。

 

眉山市人民检察院采取了员额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与检察官联席会议相结合的模式办理该案。5名员额检察官对所办案件分工负责,对重大问题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进行深入分析研讨。

 

在眉山市委政法委的有力领导下,检察院全面审阅案件材料,公检两家先后召开案件研究会3次,就证据标准、取证程序、办案节奏、报捕人员范围达成共识。针对侦查机关办案中取证不规范的问题,依法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在抓捕环节结束后,发出《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积极引导公安机关后续侦查取证。

 

历经26天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市检察院向市公安局发出9条继续侦查取证意见,对市公安局未提请批准逮捕的4名关键人员依法进行追捕。

 

为进一步提高诉讼效率,节约诉讼资源,眉山市检察院指定丹棱县检察院办理该案。同时决定由熟悉经济犯罪,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市检察院公诉二处处长庞云鹏作为案件承办人,对该案进行全程指导。

 

眉山市两级检察院通力合作,在两个半月的时间内,审查案卷303卷,讯问犯罪嫌疑人51名,提出补充侦查意见400多条。

 

为确保案件定性准确,眉山市检察院会同公安、法院多次召开案件座谈会,解决有关争议问题。牢固树立程序意识,对审查中发现的非法证据主动予以排除。同时充分保障当事人及律师诉讼权利,两级检察院共接待律师200余人次,为80余人次律师提供查阅、复印案件材料便利。

 

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杨志伟等15名主要犯罪嫌疑人相互推卸责任、百般辩解,为了不影响庭审进程,有效减少庭审阻力,眉山市检察院决定对该案启动认罪认罚程序。先后会同58名律师和42被告人签定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充分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在庭审阶段,吕皓指出:检察机关作为司法机关,在庭审中精准指控就是对信访化解、全力维稳最好的政治担当。

 

眉山市检察院指派了公诉二处处长庞云鹏以公诉人身份会同丹棱县检察2名检察官依法出庭支持公诉。两级检察院牢牢把握“指控有据、辩论有力”的总体要求,坚持以审判为中心,齐心协力做好本案庭审相关工作。

 

一是切实做好庭前准备。眉山市检察院全程参与丹棱县检察院与县法院开展的庭前演练,围绕庭审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辩护人可能提出的辩点等问题进行现场指导。市检察院积极参与庭前会议,针对案件的管辖、回避、出庭证人等与审判有关的问题提出意见。同时,眉山市检察院还协同丹棱县检察院制作出庭预案500余页,分析归纳辩护观点及答辩意见80余条。

 

二是科学把握庭审节奏。在历时3天长达30余个小时的法庭审理中,公诉人宣读了长达75页的起诉书,讯问了44名被告人,以多媒体示证的方式展示了全案证据,发表了公诉意见,与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展开了激烈的法庭辩论,全面准确有力的指控了犯罪,42名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

 

三是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眉山市两级检察院公诉人在发表诉讼意见时同时开展了深刻的普法教育,有力的揭示了传销危害,部分被告人当庭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多方协力,在案件办理期间打好防范化解重大舆情攻坚战。

 

“鑫圆系”特大网络传销案移送审查起诉后,眉山市县两级检察院收到了大量会员的来电来信来访,眉山市检察院始终把维护稳定、化解矛盾、防范风险贯穿于案件办理的全过程。

 

眉山市检察院在办案初期就以党组名义向省检察院和眉山市委政法委进行了专题汇报,得到了上级检察院和眉山市委政法委有力的指导,市检察院成立了案件办理领导小组,从出庭公诉、信访舆情、机关安保等各环节制定了紧急预案。

 

与此同时,眉山市检察院政治部积极加强与市委宣传部的沟通联系,对网络重点舆情进行实时监控和正面回复。

 

在案件开庭审理期间,眉山市检察院从各区县检察院抽调了6名法警,全程警车接送三名公诉人,保护公诉人的安全。同时在眉山市委政法委的有力领导下,加强与眉山市公安机关联动,确保能在第一时间处置突发事件。[此文来源于法制眉山,版权归原作者,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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