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传销女老总“金盆洗手”已晚 南宁21名传销头目受审
女“老总”王某受审
21名传销头目受审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 (记者 梁静 通讯员 张菁) 放着生意不做,魏某夫妻掉入了传销漩涡。此后,其发动亲友一同加入,从而使传销组织不断壮大,其下线多人成为“老总”。昨日,这一涉案21人的特大传销案在江南区法院开庭审理。据魏某妻子王某供述,此后她醒悟“金盆洗手”,但因无法抹去过往,最终仍站在被告席上。
昨日,江南区法院一号法庭内,王某、魏某等21人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站在了被告席上。他们中,11人来自江西,6人来自湖南,彼此之间大多数相互认识,为亲戚朋友关系,在相互鼓吹介绍下,进入传销组织。
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9月以来,王某、魏某等21人,先后以“连锁经营业”为名进行传销活动。通过鼓吹“连锁经营业”是国家暗中扶持的行业、加入该行业可获得巨额回报,邀请亲戚、朋友到南宁考察投资项目,从而诱使他人交纳3300元至69800元不等的申购款,购买虚拟份额,加入传销组织,从而形成上下线传销网络层级关系。
该传销组织采用“五级三晋制”,对参加人员进行分级,通过设立体系负责人、组建“经理室”等方式,进行“复制”和管理,使得传销组织不断发展壮大,并产生多个分体系。分体系“老总”需依照传销组织内部规定,参加“老总复制会”,新上任“老总”有奖金,用于解决名下传销人员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截至2014年11月14日,该传销组织先后产生了多名体系负责人,参与人员超过400人,组织极其庞大,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其“经理室”的地址分别设置在江南区部分高档小区内。
公诉机关认为,王某等21人以参与“连锁经营业”为名,要求参加者以购买份额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诱使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传销组织,严重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已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昨日庭审中,王某、魏某等人对于公诉机关指控没有异议。本案因涉案人员众多,案情复杂,预计庭审将持续两天,江南区法院将在庭审结束后,依法对该案做出公正判决。
庭审特写
亲戚朋友被拉入传销, 懊悔为时已晚
王某今年46岁,在受审的被告中,不少人都与她有着密切的关系,如她的丈夫、好友夫妻俩、夫兄、弟媳、平日生意伙伴等。此外,她还有一个重要身份,一名2岁多孩子的母亲。提及当初,王某带着哭腔,懊悔不已:“我非常后悔,我孩子现在还很小,还需要我。”
在加入传销组织之前,王某与丈夫魏某在江西南昌经营药品生意,生意做得不错,日子也过得殷实。2010年9月,传销人员李某邀请他们前往南宁考察。在南宁,在李某的不断鼓吹之下,两人对传销深信不疑。
2010年底,王某与丈夫魏某回到南昌,夫妻两人的目标明确,向亲戚朋友介绍“连锁经营业”这一项目,拉他们加入,从而使得自己能迅速升到“老总”级别。此后,他们先后将亲戚朋友拉下水。
其间,魏某的哥哥曾对弟弟的产业产生怀疑,担心弟弟受骗,故一同来到南宁考察,不曾想,自己也掉入了传销漩涡。此后,魏某哥哥结束了经营的饭店,举家南迁。据魏某交代,有亲戚、朋友看到原来混得不错的兄弟两人都结束了产业,来到南宁发展,就认为两人肯定是找到了大项目,赚的钱更多,也决定跟随他们一同干。
2013年5月,王某怀孕了,她与丈夫逐渐意识到自己的行为违法,不再发展下线,试图断绝与这一组织的任何联系。但此时,两人拉下水的亲戚朋友中,已有部分发展到了“老总”级别,要回头已经很难。2014年11月14日,两者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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