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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假币类型开始从传统的实体货币转向虚拟货币

据上海检察官方公众号消息,松江区人民检察院近日召开反假币专题新闻发布会,主要通报2021年办理假币类案件的工作情况,松江检察院指出,假币类型不断更新,开始从传统的实体货币转向虚拟货币。不法分子炒作虚拟货币、数字货币等新概念,欺骗投资者进行投资,投资者由于辨别能力低、追随投资热潮而陷入犯罪陷阱。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虚拟币、游戏币成新型洗钱载体

在上海市人民检察院金融检察发布会上,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金融犯罪案件1776件3361人。其中非法集资案件中,虚拟币、游戏币等成为新型洗钱载体。在不少非法集资或金融诈骗案件中,虚拟币、游戏币的加入使得资金踪迹难觅,跨境资金下落不明。(法制网)

河南鹿邑人民检察院二审判决一起利用比特币“跑分”案件

近日,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检察院二审判决了一起关于利用比特币“跑分”的案件引发广泛关注。二审判决书显示,7名犯罪嫌疑人使用手机通过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和其他“比特币”软件,以购买、出售虚拟币的方式进行“跑分”,涉案金额超过900万,但是作为“跑分”收取佣金的7名犯罪嫌疑人中收入最多的只收到8500元,最少的只有500元。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检察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7名犯罪嫌疑人最高有期徒刑四年,最高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华夏时报网)

挖比特币耗电量计算|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检察院胡勇:应用区块链破解网络金融犯罪治理难题

12月29日消息,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检察院胡勇发文《应用区块链破解网络金融犯罪治理难题》表示,将网络金融机构主要业务上链,通过区块链可信存储的特点实现对链上金融服务的监管,帮助金融机构优化基础结构,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提高效率,进而实现有效监管。区块链是按照时间先后排列的块链,将前一个金融交易信息的块数据通过哈希算法添加到当前块头中以此类推来实现链式存储功能,如果不更改网络金融数据的当前块和后续块,就不能回溯更改金融交易数据,除非不法分子控制整个区块链网络的51%以上才能篡改交易数据,这样就保证了网络金融安全。与此同时,如果有不法分子违法交易,其违法交易数据就会通过嵌套方式进入区块链中,这将有利于对犯罪的惩治和追查。鉴于网络金融犯罪惩治往往不易固定犯罪时间、犯罪方式等过程信息,区块链技术在查处网络金融犯罪中的应用,可以有效解决犯罪行为追溯难问题。(正义网)

btc e交易平台|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检察院上线基于区块链的“法眼识动物”微信平台

近日,一款运用区块链技术的“法眼识动物”微信平台在江苏苏州诞生,该平台将打击和保护野生动物双效合一,运用区块链技术,具有“去中心化、公平公开、链上存证”的特点,为解决办理野生动物案件线索零星、取证难、存在滞后性等难点提供了方案。据介绍,平台由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检察院发起,将市场监督管理局、司法局、餐饮协会等主管部门和社会组织多方整合,实现线索共享。

声音 |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加强对涉“区块链”犯罪研判和打击

今天上午,上海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举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本才作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n张本才说,检察机关积极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出台防控重大金融风险实施方案,加大对涉P2P等金融犯罪惩治力度,批准逮捕2229人,提起公诉3013人,均同比上升28.5%,依法妥善办理“阜兴系”“联璧”等涉众型金融案件,加强对涉“区块链”犯罪研判和打击。持续开展“维护高铁沿线安全专项检察监督”,与铁路部门共同排查整治安全隐患306处,制发检察建议89件,有力推动高铁全线加强外部环境安全监管。

动态 | 陕西定边县人民检察院破获一起虚拟货币诈骗案

12月12日,定边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一起跨境电信诈骗案的邓某、谭某等九人依法批准逮捕。据悉,2018年6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邓某、谭某等九人先后在不同时间受雇于同一公司,以出国旅游为幌子,出境菲律宾。先后通过注册的虚假信息、微信号、加好友、拉群、直播间诊股、诱导被害人进行区块链或者虚拟数字货币投资,在后台操纵价格制造亏损假象从中获利。该犯罪团伙实施的是一种典型的以投资理财为幌子的“杀猪盘”式的诈骗行为。今年8、9月份以来,该犯罪团伙又利用电脑软件对外拨打语音诈骗电话,实施上述投资理财诈骗行为。(陕西检察网)

PTFX 被认定为传销,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日前,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利用未经国家批准从事外汇交易的“PTFX 平台”开展传销活动的刘某某、周某甲、徐某甲、周某乙、周某丙、王某甲、肖某某、邱某某、蒋某某、陈某甲、蓝某某、陈某乙、潘某某、曹某某、徐某乙、王某乙、高某某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枣庄市人民检察院披露「iBank 智能钱包」起诉书,该平台发展传销会员10万余人

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检察院近日披露了一起特大网络传销案起诉书。「**智能钱包」传销平台借数字货币的名义,发展传销会员 10 万余名,涉案资金高达 3 亿余元。该传销平台的讲师罗某某因涉嫌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检察院提起公诉。至案发,「**智能钱包」传销平台,发展传销会员 65 层,共吸收数字货币 ETH (以太坊) 36 万个、BTC (比特币) 593 个、XRP (瑞波币) 4291 万个。按平台运营期间,各数字货币行情最低值计算,累计金额为 3 亿元。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罗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骗取财物,扰乱经济与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据券商中国报道称,该钱包平台为「iBank 智能钱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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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3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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