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缓缴!雄安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2022年12月31日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后,可向雄安新区住房管理中心申请缓缴。缓缴期限为2022年5月至12月。根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服务稳增长保民生四条政策的通知》及雄安新区实际,雄安新区住房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
2022年12月31日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后,可向雄安新区住房管理中心申请缓缴。缓缴期限为2022年5月至12月。根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服务稳增长保民生四条政策的通知》及雄安新区实际,雄安新区住房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
6月10日,我市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公布,以进一步支持我市企业和职工战胜疫情,共克时艰。 1 企业可缓缴公积金 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在正常缴存2022年5月(含)以前的住房公积金后,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可以在2022年12月31日前,申请缓缴2022年6月至12月的住房公积金或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在以上缓缴期间
近日,我市出台《关于稳定全市经济运行的若干政策措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落实,第一时间出台了助企纾困、促进消费的综合性实施细则,包括提高最高贷款额度、支持购买绿色节能住房、降低第二次贷款首付比例、加大对租房支出的支持力度等。提高最高贷款额度。单缴职工贷款额度上限由40万元调整为60万元,双缴职
本文转自:证券时报 证券时报网讯,据杭州公积金中心6月6日消息,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通知提到,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租房提取力度,缴存人可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限额按现有标准上浮25%确定。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在与职工充分协商的前提下,经职工代表
“唐山+”客户端消息(记者 王雪漫 通讯员 李辰一) 记者昨天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自6月15日起,唐山公积金政策组合再升级,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和第二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均由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20%。鼓励二孩、三孩的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 提取 全款购房提取 一次性提取改为多次提取 全款购房提取包括
海南日报讯(记者孙慧)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近日发布通知,决定于6月1日起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对受疫情影响存在困难的缴存单位和职工给予缓缴、降低缴存比例、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等政策支持。 通知明确,受疫情影响,缴交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或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最长期限为1年,缓缴期间经济效益
我省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企业可申请缓缴、降低缴存比例 本报讯(记者孙慧)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近日发布通知,决定于6月1日起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对受疫情影响存在困难的缴存单位和职工给予缓缴、降低缴存比例、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等政策支持。 通知明确,受疫情影响,缴交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或降低住房公积
原题:我省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企业可申请缓缴、降低缴存比例 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近日发布通知,决定于6月1日起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对受疫情影响存在困难的缴存单位和职工给予缓缴、降低缴存比例、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等政策支持。 通知明确,受疫情影响,缴交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
本报讯 (记者廖福玲)为满足职工的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5月31日,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出台《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政策的通知》,自6月1日起,降低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调整住房公积金首套房贷款政策,在本市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可以提取父母或子女名下住房公积金,恢复省内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及购房提
矿场5月2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及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主要从三个方面展开支持,分别是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缓缴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未偿贷款可不作逾期处理、鼓励各地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上述支持政策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